诱骗药材商深山验货活埋劫财 顺昌一男子昨被执行死刑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郑建彬 通讯员 陈志民 钟红娜
本报讯 泰宁药材商戴某怎么也想不到,终结自己生命的,竟然是自己昔日的生意伙伴黄某星。黄某星是南平市顺昌县医药公司下岗职工,他欠下一大笔赌债,被人追债上门。黄某星随后与他人合谋,先将戴某打伤,再抢了戴某的货款,将他活埋在深山里。昨日上午8时许,黄某星在南平市顺昌县被执行死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黄某星现年45岁。2007年11月,在频频被债主追债后,黄某星找到顺昌县洋口镇潘坊村村民何某发,商量一起杀人劫财。两人在何某发家旁的毛竹山上挖好一个大坑,准备劫杀药材商后将尸体予以掩埋。此后,黄某星先是邀请安徽亳州药材商李某到顺昌收购中药材“白术”,但李某觉得当前白术药材市场前景不好,没有前往,从而躲过一劫。
黄某星又把目标转向福建泰宁药材商戴某。2007年12月6日晚,黄某星打电话诱骗戴某说顺昌有5吨“白术”现货,要戴某带足现金前来收购。次日,戴某就来到顺昌。黄某星即以看货为名带戴某来到毛竹山。
戴某很快发现毛竹山四周荒凉情形可疑,转身就往山下跑,慌乱中不慎掉入水坑。
黄某星、何某发赶了上去,用柴刀猛击戴某的头部。当时,正在附近的何某发的弟弟邱某发听到打斗声赶了过来,亦参与殴打。接着,三人将戴某拖出水坑,抢走戴某带来的61000余元现金,又将戴某埋进了事先挖好的坑里。在下山的路上,三人将戴某的手机、银行卡等统统扔掉。
2008年1月9日、10日,黄某星三人先后被抓获归案。
2008年9月4日,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对三人作出一审判决:黄某星被判处死刑;何某发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邱某发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30000元。三被告人共同赔偿受害人亲属各项损失计157902.92元。
一审判决后,黄某星不服提出上诉,被福建省高级法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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