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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辩焦点:死刑还是留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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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王晓云 实习生 谭抒茗

昨天,“两女白领粤垦路被劫杀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被告赵顺勇,会判死刑吗?庭上检辩双方对定其抢劫罪意见一致,但是关于量刑,彼此展开了激烈交锋。

他通通认了

昨天上午9时50分,被告赵顺勇戴着头套走进法庭。整个庭审过程,他显得相对平静。赵顺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经过,没有翻供,没有反驳,也没有任何掩饰。对于公诉人和法官的问话,他都是简短地回答“是”或“不是”。

为什么要拿旧钥匙进入旧出租屋?

赵顺勇说,女朋友的父亲生病需要钱,自己做生意失败也欠了债,就想着“搞点钱回家过年”。

从盗窃起意到杀害两位24岁女孩,赵顺勇的罪过已经成为不争的定论。

对案件的犯罪事实和“抢劫罪”的定罪,辩护人和赵顺勇本人也都没有任何异议。

生死的辩论

检察院提出,被告涉嫌抢劫罪,在犯案过程中有两个加重情形,一个是“入户”,一个是“致人死亡”,公诉人认为赵顺勇的行为残忍,后果严重,建议法庭判处死刑。

赵顺勇的辩护人曾律师说:我对定罪没有异议,但对量刑部分,提请法庭考虑以下几个情节。

“首先,赵顺勇没有任何犯罪前科和违法记录。”辩护律师认为,被告是入户盗窃,在被害人一前一后回到家后,他跑到阳台躲避,一躲就是1个多小时,并没有立刻实施暴力,可见他主观上不是为了谋财害命。同时,被告的盗窃目的不是为了个人挥霍和贪图享受,而是为了治病和还债,实际上抢来的财物价值也不大。

“我在侦查阶段与被告见面4次,他的认罪态度很好。”辩护律师说,期望法庭能酌情从轻处理。

公诉人进行反驳:他一进屋就拿刀,明显做好准备进行暴力了。他杀了一人后又杀第二人,手段太残忍。即使认罪态度好,综合案情也不能从轻。

迟来的道歉

昨天,被害人贾贝娟和匡娟华的家属提出附带民事赔偿,分别提出死亡赔偿金、办理丧葬费、精神损害等费用共110多万元。

附带民事诉讼的代理人邹律师特别强调,“贾家只有一个女儿,父母花了一辈子的心血培养她成为名牌大学的研究生,现在受害了,对他们打击太大了,无法衡量。”

赵顺勇的辩护律师说,庭前征求过被告家属的意见,他们愿意赔偿。

法官问赵顺勇:有什么财产吗?

“家里有两套房子,都是父母的,我个人没有什么钱。”赵顺勇回答。

最后,法官表示被告辩护律师庭后可联系被害方商量赔偿金额。

昨天,在法庭最后陈述时,赵顺勇拿着话筒,久久说不出话。

“你有什么话想说吗?”法官问。

赵顺勇低着头,说:“我向被害人家属赔礼道歉,希望他们节哀顺变。”他声音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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