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安全气囊不安全 相关国家标准亟待出台
央广网
中广网北京10月16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7时11分报道,“安全气囊”不安全,造成车毁人亡事件近年来时有发生,天津、河北、辽宁等六省、市的消费者协会14日联合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递交了《关于尽快出台汽车安全气囊国家标准的建议函》,呼吁尽快制定并出台汽车安全气囊国家标准,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汽车安全气囊国家标准未出台 消费者投诉难点多
参与此次行动的天津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高吉胜在接受中国之声《新闻纵横》独家专访时表示:因为我国还没有出台汽车安全气囊国家标准,所以消费者在投诉的时候会遇到很多难点:
高吉胜:标准的缺失直接导致了三种情况的发生,一是无法界定汽车安全气囊的质量、匹配工艺是否合格;第二,消费者与汽车厂商发生纠纷后,消协组织调解工作方面无法可依,所以使好多纠纷成为投诉处理中的一大难点;第三是我们觉得,即使消费者因为调解不成,起诉到法院,法院有时候往往也无法判定这个产品是否存在质量缺陷,从而使消费者正当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这个标准的出台主要是看三个部委对我们提出的建议是否合理,引起高度重视。
美国、欧洲、日本却早已有相应立法
其实,我国在2006年4月出台了3项涉及安全气囊零部件的推荐性国家标准,但仅仅规定了单独某一零部件的试验方法等,属于零部件在装配前的试验标准,而不是整个安全气囊集成系统的评价标准,它并不能作为判定气囊制造质量是否合格、气囊与具体车型是否相匹配的依据,更不能作为判定事故发生后安全气囊是否应该打开的依据,而美国、欧洲、日本却早已有相应的立法。
安全气囊是现代汽车安全技术中的高科技产品之一,它属于汽车被动安全技术中的一项内容。使用安全气囊来保护汽车乘员的想法最先产生于美国。1966年,梅塞德斯的工程师们首先发明了碰撞传感器以及气体发生装置,并把整个装置设计安装在汽车的方向盘中。安全气囊是用带橡胶衬里的特种织物尼龙制成,工作时用无害的氦气填充。
在碰撞发生的早期,安全气囊开始充气,安全充气大约需要0.03秒。这能确保当乘客的身体被安全带束缚不动而头部仍然向前行进时,安全气囊能及时到位。在头部碰到安全气囊时,安全气囊通过气囊表面的气孔开始排气。气体的排出有一定的速率,确保让人的身体部位缓慢地减速。1984年美国就将安全气囊纳入法规,制定了《联邦汽车安全标准》,对包括安全气囊在内的汽车安全部件进行规范,欧洲、日本也都有相应的法规进行严格的汽车安全监管。
汽车安全气囊被很多人看做是汽车在发生事故时的一根救命稻草,然而随着汽车销量的增长,国内汽车品牌也纷纷遭遇“气囊门”。天津、河北、等六省市消协通报的安全气囊纠纷典型案例涉及雷克萨斯、力帆、奔驰-戴姆勒·克莱斯勒等20多个汽车品牌和企业。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于晓媚
消费者和厂商各执一词
2008年底,消费者孙先生在驾驶他的雷克萨斯ES350轿车途中,为躲避一辆突然窜出的摩托车导致车辆失控,撞断路基石,撞毁长约5米的路边围墙,车辆前部、顶棚、大驾右侧严重受损,右前胎车轴撞断脱落,右侧两车轮钢圈全部撞裂,四个轮胎全部破裂。令人惊讶的是,在如此猛烈的撞击过程中,该车配置的10个安全气囊竟然一个都没打开!
相比而言,保住了命的孙先生算是万幸,还有一些消费者的遭遇则令人唏嘘。今年5月19号,李素琴的父亲李鸿华乘坐一辆力帆轿车发生车祸,当时坐在副驾驶座位的他头部撞击前挡风玻璃,当场死亡。李家人认为,安全气囊始终没能起爆,由此追责汽车存在安全故障。而力帆方面称,两次检测都显示气囊没有达到起爆条件,不应对此负责。
《新闻纵横》值班编辑就采访了一位和李家人有同样经历的车主叶先生,他目前正在通过法律途径,向汽车厂商和4S店所要赔偿。叶先生说,他的亲人就是因发生交通事故时气囊没有打开而丧命:
叶先生:事故是1月26号(大年初一)发生的,前胎爆胎发生的事故,(汽车)前脸和后头都撞在护栏上,两个大人当时就不行了。当时撞击的时候,后边有一辆宝马车给人家兜了一下。宝马车的气囊倒是弹出来了,可是咱们这个撞击力度这么大,两个气囊都没有出来。
有安全气囊这个设备,就应该起这个作用。既然不能保护人的生命安全,要这个气囊有什么用?关于这个情况怎么解决,厂家没有回音;究竟是跟律师或者跟我们当事人沟通,厂家也没有作出反映;对这些事比较冷漠。
目前消费者和厂商对于汽车安全气囊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没有打开各执一词,用户说的最多的是:“车子都碰烂了安全气囊还没有打开!”而厂商的回复常常是:“没有达到安全气囊启动的条件!”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于晓媚
律师:生产厂商应该举出没有过错的证据
天津、河北等六省市消协认为,一些汽车厂商在处理此类消费纠纷时,利用消费者在信息和知识掌握上的不对等地位,动辄就拿“撞击角度不对、位置不准、力度不够”来搪塞消费者属于典型的潜规则,而其根源在于标准的缺失。那么,目前,在“标准”尚未出台之前,消费者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应该如何应对呢?中国之声连线汇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邱宝昌先生:
主持人:目前我们还没有汽车安全气囊国家标准,消费者在和汽车厂商处理此类纠纷时,应该如何应对?
邱宝昌:我认为消费者首先应该明确,安全气囊的展开不是无条件的,按照设计,有一定的条件。如撞击速度、角度等一系列条件。
但一旦发生纠纷时,厂家都是以碰撞没有达到碰撞条件,拒不承担法律的责任。消费者认为车已经撞成报废(的程度),冲击很大,为什么有的气囊不展开,甚至正常行驶,轻微的碰撞气囊就打开的情况也有。这就说明气囊这些装置在安装上以及气囊本身等是不是合格。
如果有一个标准,我认为首先消费者要有一个使用说明,对安全气囊应该在什么情况起到作用心里要有一个足够的认识。一定不要盲信安全气囊是百分之百的安全,这是很重要的。发生事故以后,应该要保留相关的证据。但目前在鉴别安全气囊以及它的装备是不是达到展开的设计条件,由于没有国家的标准,鉴定很难;再一个是鉴定费用很高。
主持人:“撞击角度不对、位置不准或力度不够”是目前汽车厂商在处理此类纠纷时的主要理由,这个理由是否充分?
邱宝昌:有很多法院采纳了消费者的主张,根据一些走访、专家的意见以及具体情况判定车厂的败诉;也有一些判消费者败诉(案情不同)。我认为应该要支持消费者合理的主张,前提是(汽车)的设计条件等信息是不是明确告诉了消费者,它的标准、装备是不是都是合格的?因为涉及到生产制造,它应该举出没有过错的证据。
六省市消协在向国家三部委递交的《建议函》中呼吁,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从完善标准的高度,及早制定并出台汽车安全气囊的国家标准,这不仅对于界定厂商与消费者双方的法律责任、减少消费纠纷、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积极的意义,而且对于构建一个和谐的消费环境,促进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于晓媚
汽车安全气囊国家标准研究已立项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此事的工业一部的于倩在接受中国之声《新闻纵横》独家专访时表示,已经接到这六省、市消协的《建议函》,并正在准备开展下一部的工作:
于倩:这个函我们昨天收到了,国家标准委对此一直高度重视,现阶段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在组织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就安全气囊的相关标准,开展进一步的研究,我们准备制定智能安全气囊实验技术要求国家标准,目前该项目正处于立项阶段。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相关人士昨晚也接受了中国之声新闻纵横的采访,这位人士表示:已经启动汽车安全气囊国家标准研究项目,下一步将进行大量的基础研究和试验,再考虑能否据此制定一个推荐性的国家标准,目前已经有多个汽车生产企业以及安全气囊生产企业参与其中,但预计最快也要两年左右的时间才能出台。
不过,中国汽车工业咨询发展公司高级研究员贾新光提示消费者,在选车的时候应该考虑到车内安全气囊的因素,可也不要过分相信经销商“花好草也好”的推荐。在开车时最好的保护就是安全带,在大部分发生事故的情况下,安全带起到所有保护的60%,剩下的40%里包括车身钢板、安全气囊和ABS等其他被动保护装置。也就是说,安全气囊给消费者的保护并不是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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