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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鄢陵:刑案回告回应群众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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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北京10月12日消息(记者王涛 通讯员王民涛)“陈兵同志,半个多月来,经过我局民警积极排查,没有侦破你家电动车被盗案件,我们表示歉意,并将继续排查,尽早破案。同时,我们将加强巡逻,防止盗窃案件再次发生。希望你能谅解。”这是10月9日上午,河南省鄢陵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给被盗市民陈兵送交刑事案件回告通知书的一幕。

日前,鄢陵县公安局向社会公开承诺,推行刑事案件立、破案回告制度。立案侦查的案件,对控告人进行3次回告;立案后,在7日内通知被控告人。案件在1个月内未侦破,要将未侦破原因告知被控告人。案件在3个月内未侦破,要将侦查情况及未侦破原因通知被控告人。对破获的积案,随时通知受害人。破案后,应当在5日内制作破案告知书,将破案结果、犯罪嫌疑人及追缴赃物等情况告知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电话回告。对于未破的命案,应采取适当方式,在立案后每月1次将主要工作进展向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回告。

这种做法,该局把案件办理的一些情况向当事人回告,并将回告依据、权限、程序和结果运用等都向群众公开,增强了执法工作的透明度,把民警办案过程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倾听群众呼声,改进工作,真正实现“阳光作业”,确保了群众对办案的知情权。也揭开了公安办案的“神秘面纱”,破解了群众对办案的“神秘感”,搭建起了公安刑侦办案与群众知情的桥梁。

据悉,刑事案件立破案回告制度实行以来,全县公安机关已经向群众落实回告措施1360多次。通过回告,让群众对公安工作有了进一步了解、理解,增加了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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