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禁止利用网络煽动分裂七种行为
华龙网-重庆晚报
新疆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日前闭幕,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自治区信息化促进条例》地方性法规。明确规定禁止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和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分裂、危害社会稳定等七种行为。据中广网
新疆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日前闭幕,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自治区信息化促进条例》地方性法规。明确规定禁止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和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分裂、危害社会稳定等七种行为。据中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