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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起废止农业税:中国农业的第三次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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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200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废止,中国农民告别缴纳了2600年的“皇粮国税”――农业税。在新中国历史上,这是继土地改革、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第三次革命”!

【导读】

任玉奇:提出取消农业税“第一人”

农业税取消后中国农民增收仍是难题

六大问题不能忽视: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滞后

解读:农业税取消后如何深化农村改革

9亿农民每年减赋500亿

事实上,国务院从2004年开始就在授权范围内在部分地区免征了农业税和部分特产税。据统计,取消农业税和除烟叶税外的特产税,农民每年可减轻税赋500亿,受益农民9亿人,这样算来农民人均年受益55元,按2004年农村人均收入2936元计算,农民收入增加近两个百分点,几乎相当于2004年农民纯收入增长幅度的1/3。

据专家计算,对于加入世贸组织后的中国农业的竞争力而言,按照13亿亩耕地计算,取消农业税意味着每亩减少农产品生产成本38元,按照粮食生产来说,每亩减少成本10%-20%,因此对提高农业竞争力也将发挥重要作用。

“废止农业税条例就是让农业税的废止尘埃落定,让农民彻底吃上定心丸。”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连宁说。

解决“三农”问题新起点

“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废止农业税条例,使解决“三农”问题步入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

据有关部门不完全统计,从1953年开始到1983年取消统购统销政策,通过工农产品“剪刀差”,农民对工业化的贡献超过6000亿元。今天,中国已步入工业化的中期阶段,却面临着农业效益低、农民收入少、城乡差距不断扩大等问题。“三农”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

“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样的定位彰显中央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和信心。受近年来两个中央一号文件等惠农之举促动,去年中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创下7年以来最高增幅,粮食产量扭转5年持续下滑势头。通过减免农业税,去年全国农民人均税费下降幅度达44.3%,今年减幅达93%,从2006年开始农民每年大约减负500亿元。

不仅如此,国家已承诺今后新增教育、卫生、文化、计生等事业经费用于县以下的比例不低于70%。

从农业支持工业到工业反哺农业;再从农村服务城市到城市带动农村。我国工农两大关系的反向转变,实际上是国家和农民分配关系的重大调整。废止农业税条例,无疑给我们这样一个强烈的信号——从今往后,9亿中国农民将更多地分享到改革发展的成果,他们的利益将得到更多的维护和发展。

专家点评

破除长期承受的不平等待遇 农民命运发生重大变化

这是中国农业发展与世界惯例接轨的标志性事件。从国际上看,当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无一例外地要对农业实行零税制,并给予相当的财政补贴。在经济全球化的宏观背景下,中国取消农业税,采取“少取、多予、放活”的政策,无疑顺应了时代的要求,适应了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形势。

这是中国农村面貌即将迎来新一轮巨变的标志性事件。农业税废止的意义,不只在于农民负担的绝对数量下降了多少,而在于它破除了农民长期承受的不平等待遇,这势必会对城乡统筹发展起到助推作用。

——国家信息中心学者徐宏源

这是中国农民命运发生重大变化的标志性事件。废止农业税条例,标志着中国农民的命运开启了一个不同以往任何历史时期的崭新阶段。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副部长谢扬

名词解释 农业税

据史料记载,农业税始于春秋时期鲁国的“初税亩”,到汉初形成制度。新中国成立以后,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六次会议于1958年6月3日颁布了农业税条例,并实施至今。这一古老的税种,已延续了2600年的历史。

据统计,从1949年至2000年的52年间,农民给国家缴纳了7000多亿公斤粮食,农业税也一直是国家财力的重要支柱。

转折始自2004年,国务院开始实行减征或免征农业税的惠农政策。

2005年岁末,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依法废止农业税条例,使免除农业税的惠农政策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让9亿中国农民彻底告别了缴纳农业税的历史。(南方日报)

据三湘都市报1月18日报道 回顾五年的代表经历,十届全国人大代表、金侨集团董事长任玉奇说:“我没有遗憾,如果让我重活这五年,我还将投入更多的精力继续关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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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农业税取消后如何深化农村改革

提出取消农业税“第一人”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任玉奇是全国提出取消农业税的“第一人”。

早些年,任玉奇在常年走访调研农村工作的过程中发现:农民种粮除去种子、农药、化肥、人工成本后,基本上都是亏本经营。在农村,不少农民请人种地并负担农业税,自己却外出打工或经商。

经过调研走访,任玉奇向全国两会提出了《关于尽快取消农业税的议案》,他也成为全国首先提出这一想法的个人。他认为,我国农业税的政策不尽合理,一到收税的几个月,乡干部都要出动,收缴农业税成本也过高,劳民伤财,尽快取消农业税是减轻农民负担的最佳捷径。任玉奇的建议很快受到了国家的重视,这也为后来国家取消农业税提供了参考。 所提议案曾被做范本推介

任玉奇是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最多的湖南代表之一。

五年里,他6次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有29份议案被立案、4次提出修改义务教育法、自费赴西北、安徽等地跨省调研、提交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议案被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议案范本推介……

回忆起这五年,任玉奇说:“我走访的农户是最多的。越往山区走,心情越沉重,越深入调查,越增加了我为人民代言的勇气和力量。”

采访中,任玉奇一再强调:“农民群体在我们国家人口始终占据多数。这一庞大群体的富裕程度、强大与否,直接关系着整个国家的繁荣富强。”在任玉奇的5年走访工作中,他先后帮助过3000多户贫困农户,每到一户,他总是不由自主地掏出钱来救济。但他同时清醒地知道——一个人的力量毕竟微薄,要通过自己人大代表的身份,将贫困农民亟待解决的问题反映上去,争取政策扶持,吸引多方关注,才能真正促使农村发展,农民富裕。

【导读】

任玉奇:提出取消农业税“第一人”

农业税取消后中国农民增收仍是难题

六大问题不能忽视: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滞后

解读:农业税取消后如何深化农村改革

新华网济南3月6日电 题:农业税取消后的中国农民仍为增收犯愁

记者 刘宝森 董振国

冬去春来,麦苗返青。山东鱼台县谷亭镇姜庄村50岁的农民马培来,望着自家的7亩麦田,心中满怀期望又不免担心:农业税取消后,在土里刨了半辈子食儿的他能富

裕起来吗?

马培来的担心并不是个别的,中国总理温家宝5日在十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中国目前经济社会生活中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首先就是“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难度加大,当前粮价走低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的压力都不小,影响农民增加收入和种粮积极性。”

2005年年末,中国政府宣布全面取消农业税。马培来回忆说:农业税最高时,他家7口人每年要向当地镇政府上缴1700元,超过了现在全家一年纯收入的三分之一。

他认为,免除农业税更重要的意义在于让那些不法官员无法再以收税为借口向农民口袋里乱伸手,农民终于可以了无牵挂地发展生产,富裕家庭。

然而,当中国9亿农民还在为减负政策欢欣鼓舞时,种种迹象表明负担减轻后他们却仍要为增收而眉头紧锁。

从2003年中国政府首次宣布逐步取消农业税后,接下来的两年,生产资料价格出现飞涨,特别是农民们必用的能使土地增产的肥料、农药价格甚至上涨了创记录的30%,虽然随后中国政府出台了相应的限价政策,但效果并不明显。

山东是中国小麦主产区之一。据马培来介绍,2004年他种麦子时,化肥价格从每公斤1.6元涨到了2.2元,仅施肥一项就多花了200多元钱。

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小麦丰收后价格的不景气。由于产量增加,2005年小麦价格每公斤降了0.2元,并一直低位徘徊。按照中国普通农户的收成为每亩400公斤计算,马培来家2005年出售小麦时少收入近600元。

山东省社会科学院农村经济研究所所长秦庆武分析说:生产原料、运费成本的上涨导致农资产品价格水涨船高,加上粮食价格下跌,有可能会完全抵消废除农业税的效果,导致农民增产却不增收。

但即便如此,马培来仍不得不靠在他的这些田地上。除了种麦子外,马培来在夏季改种价格较高的水稻,两季种田纯收入有4000多元,基本是全家的全年收入。

马培来说,这些钱除用来养家糊口外,还要供应上高中的小女儿,她一年的教育花费占到了全家种田收入的一半以上。

除日常消费外,马培来的家人不舍得买任何像冰箱、洗衣机之类消耗电费的“奢侈”品,为了能多攒点钱给就要上大学的小女儿。“到那时一年就要1万多元”,马培来坐在只有简单家具、亟需翻盖的房子里说。

中国的一位人大代表曾估算,目前,中国普通农民每年纯现金收入约为1500元,而一个大学生每年的支出近万元,本科四年下来差不多花5万元,相当于一个农民30多年的现金积蓄。

马培来说,农民不是不想致富,现在仅靠在这一亩三分地上并不现实。两年前,他投资2000多元钱和同村人一起养猪,但由于缺少必要的技术指导,最终他的投资血本无归。

废除农业税只是起点,建立农村发展的长效机制,仍任重而道远。“一方面应从中国农业内部挖潜;另一方面应将农村富余的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中,用减少农民的方式富裕农民。”秦庆武建议说。

为了能多赚些钱补贴家用,现在马培来不得不选择和二三十岁的小伙子们一起去镇上做搬运工。他说,像他这种年过半百又没手艺的农村人靠打工致富已经不现实了,种田是他唯一的出路,只盼着在国家政策的帮助下,农民能多得点,少花些,日子不要总过得紧巴巴的。

【导读】

任玉奇:提出取消农业税“第一人”

农业税取消后中国农民增收仍是难题

六大问题不能忽视: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滞后

解读:农业税取消后如何深化农村改革

全面取消农业税有效减轻了农民负担,但还必须跟上相应的配套措施,才不致于将这种负担转移从而可能造成新的负担。

一、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滞后

取消农业税后,长期围绕税费转的乡镇政府,工作量大大减少,乡镇政府的催粮派款丧失了执行空间,人浮于事的问题显得十分突出。此外,乡镇政府的财政收入不再依靠农村而主要来自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而转移支付资金多被县政府分解到各个县级职能部门,乡镇财政完全成了“吃饭财政”。因此,乡镇政府的职能应该重新定位,将原来的部分管理职能剥离出去,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但是在具体实践中,基层政府职能转变严重滞后,大部分乡镇对政府职能转变基本上都停留在口头上,没有采取实际行动。

而乡镇职能转变滞后的原因是“社会稳定”的刚性约束。各级政府不愿意看到由于职能转变的冲击再增加一支乡镇干部的上访队伍。其次,虽然原则上说机构设置不要求上下对口,但是专项资金、项目等都由上级部门控制,如果乡镇没有这个部门,就要受到种种牵制。这种牵制经常直接表现为得不到上级的专项资金等非常实在的损失。再次,乡镇本身的扩张冲动强烈,编制约束力极其有限。

二、农村公共产品更显不足

取消农业税以后,乡镇政府财政收入失去了主要来源,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更是有心无力。村委会要供给公共产品,必须筹集资金,但村委会不是一级政府,它不能有独立的公共财政权。因此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缺成为当前农村的一大难题。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缺。以水利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为例,农业税、“两工”取消后,村内小型水利建设可以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但跨乡、跨村的道路水利设施建设工程难以开展。尤其在防洪任务重的洞庭湖区,按照防洪标准每年一线防洪大堤都要加高培厚,以前采取的办法基本上都是运用“两工”中的积累工,搞部分以资代劳,筹集资金用于堤防建设,每年用于堤防建设的以资代劳资金数目都相当大。

技术服务、农业信息等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在对农民的问卷调查中询问农民“最希望从政府那里得到什么服务”,结果显示:排在第一位的为农业技术指导。近几年来,农民的科学种田水平并没有提高多少,乡镇农技站、畜牧站、水产站等涉农部门也只是一门心思忙于自己的经济利益,很少关注对农业的技术指导。而农民迫切需要种植、养殖方面的技术,现实中普遍缺乏农业技术服务。

三、乡村两级财政运转困难

乡村两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税费改革以前,乡镇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各项税费收入。农业税取消以后,农业附加税自行消失,村级运转资金来源大量减少。今年免征农业税,农业税附加收入消失,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将成为村级正常运转的惟一来源,村级收支缺口会更大, 村级组织将难以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

农业税尾欠及其余税收的收缴困难。 这次在宣布取消农业税的同时,宣布暂停税改前尾欠的清收,并对欠税实行挂账停息处理。这使农业税尾欠问题成为目前农村社会的一大难题。

四、农村社会保障日益困难

中国农业人口约9亿人,其中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约6500万人,农村人口的生活水平普遍低下。到目前为止,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局限于城镇地区,而农村的社会保障严重滞后。大量青壮年农民进入城市后,农村老弱人群的基本保障问题更加突出。

农村弱势群体保障问题日益突出。农村社会保障工作主要是救助社会弱势群体和优待抚恤特殊群体。对于这两类人的救助优抚,主要是县级以上政府的责任,但由于资金有限,通常都要求乡村两级给予相应的资金配套或实物兑现。

农村医疗保障需求日益增加。在收入增长缓慢的前提下,疾病、养老和贫困是农民面临的最大风险。而疾病与养老相比,风险更大。因此,医疗保障成为农民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第一保障需求。但是,目前的医疗保障基本上是农民自我保障。在医药价格猛涨的情形下,农民医疗费用支出急剧增加,医疗费用攀升的幅度超过了农民实际收入增长的幅度。据统计,医疗费用的增长幅度是农民收入增长幅度的2.5倍左右,医疗费用远远超出了农民个人和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在农村,小病经常不看,大病看不起,一旦出现大病,则整个家庭陷入经济困顿之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极为普遍。农民对社会医疗保障的需求很大。

五、农村文化教育缺乏

取消农业税以后,乡镇政府收入明显减少,也影响到农村基础教育缺乏经费,“保工资”都成了很大的问题,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越来越少。农村基础教育将面临学校危房没有资金维修,学校办公经费严重不足的困难境地。

缺乏技能培训和市场培训是目前农村劳动力的软肋。而对于农民来讲,在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工业和第三产业转移中,很多人并不具备足够的劳动力素质,去适应城市里面的工作。而农村人口劳动力素质的关键又取决于农村教育水平,包括文化素质教育和专业的劳务技能教育。

农民的市场意识淡薄,在种、养的品种、结构上随心所欲,很少考虑市场的潜在需求。地方政府对农业结构的引导与调整又常常缺乏全局的考虑,造成一哄而上、一哄而散。取消农业税后,农业被进一步推向了市场,农民对市场的预期将直接影响农民的收入。因此,急需组织多种形式的培训,引导并树立农民的市场意识。

而基层干部的再教育问题尤为突出。当前急需解决以下问题:一是观念转变难,公仆意识欠缺。取消农业税后,乡村干部与农民的关系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乡村干部很难从观念上树立一种为农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基层干部的服务能力也有问题。

另外,农村文化传播手段滞后。乡镇文化站大多已停止了运转,农民与外界的接触只能通过电视。在农村调查中,大多数村还没有有线电视。有些农村社会风气越来越差,人们的道德观念淡化,社会责任感缺乏,赌博之风盛行和信教农民越来越多。

六、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增多

随着农业税取消和粮食直补、良种补贴政策的落实,土地收益回升,农民种田的积极性高涨,原来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进城农民工开始大批回乡,要求转包户和乡村干部返回原承包的土地;没有赶上农村土地二轮延包的农户,则根据国家现行的农村常驻人口。人人享有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农村政策向乡村干部施压,要求重新调整土地;而目前占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户,也根据国家规定的农村土地承包30年不变的政策,极力反对重新调整农村土地。如湖南澧县某乡,失地农户高达42.2%,失地人口达31.1%。由此而引发了原承包户与现租赁户或承包户之间的矛盾,2004年该乡处理的案件就达184起,尤其是抛荒地纠纷多。这些土地承包纠纷规模大、涉及面广。

总之,人多地少的矛盾,退与不退的矛盾,调与不调的矛盾,资金补偿与资金缺乏的矛盾,将伴随着农业税取消的全过程,并相互交织,牵一发而动全身,成为当前农村社会矛盾的焦点和影响着农村社会稳定的不确定的因素。

(刘薰词 作者为湖南农业大学副教授、湖南省省情与对策研究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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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税取消后中国农民增收仍是难题

六大问题不能忽视: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滞后

解读:农业税取消后如何深化农村改革

温家宝总理在2005年两会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已郑重宣布,明年将在全国免征农业税,原定5年取消农业税的目标3年就可以实现。这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大战略性举措。

取消农业税的深远意义

税费改革,如仅仅是减轻赋税,仍保留税和税收任务,单靠有限的基层税务征管人员,无法面对成千上万的小规模农户,更无法完成非农业税费的“搭车”征收任务,乡村干部仍是征税的主要力量。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拥有一支世界上最庞大的收税队伍,税费改革之后的征税成本仍较高。取消农业特产税和农业税这两个税种,也就铲除了“搭车”收费的根基和平台,免除了征税成本,为城乡统一税制,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深化农村改革,转换基层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的职能创造了条件。

取消农业税后乡村治理矛盾凸显

在乡村治理方面,乡镇和村这两级组织各自都具有两种职能,一是为本社区居民提供公共产品,乡镇、村两级组织有责任为本社区居民提供适合其规模范围的公共品和公共服务,诸如治安、农村教育、小型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建设、社会救济、防洪救灾、社区环境、卫生防疫等。二是执行从中央到省、地、县布置下来的各项任务。如完成税收任务、计划生育、义务献血等。履行这两种职能都需要财力为保障。税费改革以来,因减免农业税而各地减少的财政收入,主要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转移支付予以补助。2003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305亿元,2004年为了推进农村税费改革,中央财政转移支付510亿元。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2005年用于这方面的支出将达到664亿元。而税费改革之前政府和村社区组织通过农业税、农业特产税、“三提”、“五统”及摊派实际上从农民那里每年要收1500亿元~1600亿元,税费改革尽管有乡镇机构、农村教育的配套改革,但财政缺口仍较大,乡村两级的财力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在“正税除费”的改革时,由于税率提高,农业税增加的部分留给了乡镇,村级减收较大。而取消农业特产税和农业税,彻底拆除了收费的平台,执行从中央到省、地、县布置下来的各项任务的功能相对弱化;但乡镇、村两级自身财力匮乏和为本社区居民提供公共产品能力不足的问题凸显出来。如果说税费改革的结果是影响基层政权和基层自治组织的正常运行,该履行的职能不再履行,该为老百姓做的事不做了,从而导致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短缺,影响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这显然与税费改革的初衷相违。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农村税费改革是农村经济社会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实现取消农业税的目标只是农村税费改革迈出的第一步。笔者认为,税费改革的真正内涵不仅仅是减轻农民负担,而是调整国民收入再分配格局。在取消农业税以后,要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而建立农村公共财政体制和改革完善乡村治理结构则是深化改革的两个关键点。

建立农村公共财政体制

解决再分配的公平问题要着力建设农村的公共财政体制,以公益事业优先为原则,保证不同地区、不同阶层的公民可享受大体相同的公共服务。要建立规范、透明、公正的财政转移制度,首先要界定乡镇和村两级各自的职能(事权),核定乡镇和村两级各自的基本需求。固然不同地区的现有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但应保障对不同地区的乡村基层的最低限度的基础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治安、环境整治、困难群体补助等基础性公共产品的供给,基层机构的财力不足,则通过财政转移支付解决,也就是使财政体制具有平衡地区间提供基础性公共服务的财政能力。只有做到这点,取消农业两税才具有实质性意义,政权的基础才能稳固,农民的福祉才能真正得以实现。

乡村治理结构的改革与完善

乡村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必须有一个逐步完善的乡村治理结构为保障。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字,2003年全国乡镇共38028个,其中镇19588个、乡18440个,村民委员会678589个,乡村两级治理结构的改革与完善将是中国农村政治、经济和社会方面的焦点问题。

取消农业税及附加,乡镇只剩下支出功能,是否还有必要是一级财政?乡镇的财政可以由县管,但乡镇作为一级政府仍有必要存在。2000多个县不可能直接面对67万多个行政村,在县与行政村之间有一级政府,使其逐渐成为社区公共事务活动的中心,将有利于农村的发展。而乡镇基层政府今后的走向应是从全能型、多功能的政府转向有限功能的政府;从自上而下、行政指令式、搞运动、围绕中心工作转的工作方式和治理模式,转向群众参与的、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工作方式;从自上而下、行政型的政府转向高度自治的政府;从统治型政府转向服务型政府。为实现这一目标,必须深化农村改革,进行制度创新。

目前,一些地区正在进行探索,把村民代表大会做实,从而在村级组织的议政和行政之间建起一种民主制衡的机制,由村代会对执行机构(村委会)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防止违背民意、权力腐败等问题的发生。如果这种体制能够成功,就可进一步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做实,由它来监督和制约乡镇政府的决策和行政。只有在乡村两级建立起有效的制衡机制,农村的公共财政体制才能真正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才不至于流于形式,农村基层才能真正做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 张晓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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