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释犯买警车转赠派出所起争议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据《重庆商报》报道,近日,一辆由刑满释放人员出钱购买的警车在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新校区内巡逻。校内一些知道此事的人说,送警车的人动机不纯。
花钱买警车的人名叫张航,他是重师校内一家超市的老板。9月初,张航花49000元买来这辆电瓶巡逻车,将其赠送给学校保卫处,保卫处已将该车提供给学校的天陈路派出所使用。张航曾是一名杀人犯,4年前才刑满释放。据了解,张航是重庆师范大学的教师子女,1990年10月7日晚,21岁的他为帮当时的女朋友出气,失手将一男子砍倒致其当场死亡,后被判死缓。张航在服刑期间表现好,减刑后于2005年3月29日提前出狱。
对张航赠送警车的行为,有赞扬的,也有质疑的。“他是不是想讨好学校哟?”“是不是为了寻求派出所能庇护哟?”送车不久,各种各样的质疑声传来。
学校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师告诉记者,张航在犯罪前爱打架,在学校是出了名的小混混。“就算是回报社会,也可以采取其他方式,为什么非要送警车?我怀疑他动机不纯!”
张航说,送警车其实是为了回报社会。他与学校保卫处工作人员闲聊时得知,保卫处和派出所民警巡逻任务重,派出所急需一辆巡逻警车,因此他才决定送车。由于派出所不接受单位和个人捐赠,他先将警车送给了学校保卫处,再由保卫处提供给派出所使用。
对于有人质疑张航寻求庇护的问题,重师派出所欧阳警官表示,不管是谁,只要犯罪,他们都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