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岁小伙骗了700万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袁江斌 实习生倪欢报道一个年仅27岁的小伙子,看上去瘦小斯文,但涉嫌多年参与合同诈骗,金额达700余万元,俨然是个“老江湖”。昨天,这名唐姓男子在深圳中院出庭受审,面对合同诈骗罪的指控,他表示认罪。
昨天出庭受审的男子唐某今年27岁,他在涉嫌诈骗过程中曾使用化名唐朝霖、陈飞、唐海洪等等,其中还使用过一个化名农嘉乐,可能是取意于“农家乐”。唐某参与的诈骗并不复杂,就是利用空壳公司大量赊购货物,得手后即低价销售,然后携款逃匿。
根据指控,唐某从2005年起就开始参与此类诈骗,那时他仅23岁。2005年8月至2006年4月,唐某当时化名唐海洪,在东莞东赢科技电子有限公司任采购经理。在此期间,他与该公司的法人代表麦某、经理肖某等人在明知公司没有履行偿还货款能力的情况下,利用公司的虚假营业执照复印件,与深圳等地的十几家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并大量订货。东莞东赢科技电子有限公司收货后,小部分货物用于生产,大部分则低价销售,并在货款到期后以各种理由拒付供应商货款共计人民币260万余元。此后,唐某与麦某、肖某逃匿。
2007年8月,唐某又化名陈飞进入深圳市腾天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经理。从其进入公司至2007年10月间,唐某伙同该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夏某及经理肖某(此肖某也即东莞东赢公司的肖某),在明知公司生产能力不足的情况下,组织公司采购人员,以先履行小额合同,骗取对方继续签订合同或约定月结30天的方法,对外大量采购货物。付款期限届满后,夏某、肖某、唐某以各种理由拖延付款。2007年10月30日下午,该公司管理层人员集体逃匿。供货商被骗取的货物价值共计人民币226万余元。
2008年10月,唐某化名农嘉乐,成立了深圳市中浦数码电子有限公司,在近3个月时间里,唐某采取同样方式,对外大量采购二、三极管等货物,骗取深圳等地50余家供应商货物,价值共计人民币266万余元。同年11月底,唐某逃匿。
昨天,检察机关以合同诈骗罪对唐某提起公诉,并认为数额特别巨大。公诉人称,唐某开始是一名诈骗参与者,后来成为了组织者,他就是这样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越陷越深。
身材瘦小的唐某出庭时看上去有几分斯文,他戴着一副白框眼镜,陈述时思路清晰。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罪名,唐某表示承认,但他辩称自己在前两次诈骗中,“也就是个打工的,听老板安排,不是故意参与诈骗”,老板逃匿后,还欠了他薪水,他本人也是受害者。对于指控由他组织的第三起诈骗,唐某辩称自己没有参与经营,并不清楚实际经营者的运作。
不过根据检察机关出示的证据,在3次诈骗中,唐某都担任了公司管理层的重要职务。而相关证人证言显示,他是清楚诈骗的意图和目的的,有证言称,在中浦公司时,他曾经要求采购人员每周采购至少20万元的货物,采购越多奖励越多。对此,唐某不予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