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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60岁未参保不缴费也可领养老金

华龙网-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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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罗强)“今年8月31日起,我市15个区县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不用缴纳任何保费,就可以每

个月领到80元的养老金。”这是市人保局昨日公布的经调整、补充和完善,重新制定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

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的规定。试点工作从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

街道(乡镇)社保服务所申请参保。

15个区县开展试点

这次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市政府对我市已印发执行的《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

的内容作了调整、补充和完善,重新制定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这

一新出台措施于今年7月1日开始执行。

“此次试点,我市选择了15个区县。”市人保局相关负责人说,这15个区县是:大渡口、南岸、万州、黔江、合川

、南川、永川、潼南、垫江、武隆、九龙坡、梁平、北碚、酉阳、巫山等15个区县。

市人保局相关负责人说,这次试点将先行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试点,到2012年这一政策要覆盖我市全部区

县。

三类城乡居民可参保

按照政策规定,有三类符合下列条件的城乡居民,可以从即日起,到户籍地的街道(乡镇)社保服务所申请办理参

保手续:年满16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不含在校学生);年满16周岁以上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不含在校学生);年

满60周岁以上的城镇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人员。

市人保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已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是已经参加了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同一时

段不再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满60周岁不用缴费

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未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不用缴费,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但其符合条件

的子女应参保缴费;本人年龄距60周岁不足15年的人员,应按年缴费;本人年龄距60周岁超过15年的人员,应按年缴

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这次的政策中,60周岁以上人员可享受普惠政策。”市人保局相关负责人说,国家规定,制度实施时已满60周岁

,且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居民,不用缴费,即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55元

我市对这一制度的规定是,在15个试点区县,在今年8月31日这一天,已满或刚好满60周岁及以上年龄的城乡居民

,将实行本人不缴费即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标准是每人每月80元,这比国家规定标准高出了25元。

60岁以上可自愿参保

“试点时,已经满了60周岁的城乡居民,也可以自愿选择不同档次参保,这样得到的待遇将更高。”市人保局相关

负责人说。

政策规定。试点时已满60周岁的,有条件参保的城乡居民,可以自愿选择按每月40元、60元、90元3个档次选择一

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缴费月数按本人距75周岁的实际月数计算,距75周岁的实际月数小于60个月和超过75周岁的,

统一按60个月计算。

这样,选择缴费人员除了按月领取80元的基础养老金外,还可以按自愿选择的缴费档次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其养

老待遇水平得到较大幅度提高。

比如,一位65岁的参保人员,选择90元缴费档次,他距75岁差10年,即120个月,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为90元×120

个月=10800元,再扣出政府补贴每年30元,共30元×10年=300元,他本人实际缴费10500元,每月领取的养老待遇则

为80元基础养老金加上9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合计170元。

以今年为例,再加上每月10元的独身子女补贴和年满70岁每月10元的补贴,共计20元,超过70周岁的人员,实际领

取最高可达190元。

五个参保缴费档次自选

国家政策规定,年满16岁至59周岁的参保人员,年缴费标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

为此,我市在原200元、400元、600元、900元4个缴费档次基础上,增设了一个100元最低缴费档次,一方面与国家

规定的最低缴费档次100元对接,以满足经济收入较低的参保人员需求;另一方面高出国家规定标准的缴费档次(600

元和900元)继续保留,以此鼓励多缴多得和缴费时间长待遇高。

例如,选择年缴费900元档次的参保人员,达到60周岁时,按目前办法测算,缴费15年,每月可领取养老金待遇是

194元;缴费30年,每月可领取养老金是353元;缴费44年,每月可领取养老金待遇是5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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