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石飞:根治小金库先要清除潜规则

红网

关注

作者:石飞

随着中办、国办《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中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及中纪委《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文件的发布,新一轮“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正在有序开展,计划将于11月份结束(综合新华社消息)。

“小金库”,从来都被公认为违纪的非法行为,对其清查、治理,反反复复,数十年一直没有停止过,改革开放以来,在全国范围就曾先后开展过两次专项治理活动。结果呢,“小金库”依然生生不息,甚至在一些地方变本加厉、愈演愈烈,以至于不得不再搞第三次全国性的专项治理活动。用唐朝诗人白居易的诗句“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来比喻“小金库”的生命力,可以说是再恰当不过的了。“小金库”已经养成了“猫鼠游戏”的“游击生态”,运动一来,就收敛稍息一阵子——或暂时罢手或紧急转移、或突击花光,有的劣迹全然湮没,佯装一副循规蹈矩从不与“小金库”有染的。运动一过,诈术诡招该怎么施展还怎么施展,“小金库”很快又死灰复燃,有声有色地经营起来。此次专项治理是不是能够脱离这个“诡律”,实难乐观得起来。

我国“小金库”的生命力何以如此顽强?概言之,是因为我一些不正之风、腐败行为以及种种特权享受都需要“小金库”提供支持和服务,需要“小金库”,离不开“小金库”。

首先,行政“潜规则”逼迫搞“小金库”。很久以来,地方上风行一种荒诞的而又无人敢说“不”的行政行为,譬如,某地发生了灾情,地方党委政府就会下达摊派指令,给各个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本文指全拨款的,下同)分配出钱指标,限期完成;又如,党政机关与贫困村镇挂钩扶持,要求给予资金支持,限期到位;再如,上面搞各种评奖活动,定了等级和奖励金额,美其名曰“上面给政策”,所在机关单位必须兑现,等等。要知道,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搞经营,无任何经济收入,开支每一分钱都要财政拨款,搞赈灾、支农、发奖金之类支出财政一概不认账,他们怎么办?不想搞“小金库”也得搞“小金库”哇,不然,给上级没法交待。其实,此类名目繁多的款项一概不应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摊派,如果非要出不可,就由地方财政直接拨付,不然,势必“逼良为娼”。

其次,权力特殊化离不开“小金库”。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小金库”已经成为官场特权阶层的上下互惠的利益纽带。逢年过节、申报项目向上级机关“进贡”,“跑部(步)钱(前)进”的流行语就是代表;上级下来指导,洗尘宴、辞行酒、馈赠品;再有同僚、地区之间的迎来送往,免不了大吃大喝;还有豪华坐骑、公费旅游、高档娱乐等等奢侈挥霍,这些钱都要由“小金库”出,没有了“小金库”一点特殊化也搞不成,那样一来,当官就未免太乏味太无趣,真的“不如回家卖红薯”。所以,上上下下都对“小金库”有着无限的好感和眷恋,虽说人人喊打,总是下不了狠心,打而不死,打而不绝,“得志更猖狂”。

惩处乏力变相纵容“小金库”。若把中央查处政治“小金库”的法纪做个统计,莫说三令五申,十令十申都不止,把人耳朵都磨起了老茧。对于“小金库”的危害,所有的头头脑脑没有不清楚的,现在只要还搞“小金库”,都是无视法纪,明知故犯。对于他们来说,已经无须任何思想教育和兑现纪律的缓冲,应该一律严肃惩处。然而,此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却依然留有“缓冲”:“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言下之意分明是,只要自查发现并纠正,就可以平安无事。为什么治理“小金库”工作,数十年收效甚微,关键就在于,心慈手软,宽之有余,严之不足,惩处乏力。搞了“小金库”又怎样?自查申报纠正了,即可万事大吉,要知道多少违纪的非法的肮脏的开支都已经被挥霍了。一次次的下不为例,“小金库”的风险降到最低,甚至完全无风险,从来没有听说过有哪个领导干部因为搞“小金库”(只要不涉贪污私分)被严肃处理的。既然如此,“小金库”能给自己带来那么多的“方便”、“实惠”、“政绩”、“机缘”和“官运”,谁个不明知故犯、争相为之?这个问题很值得深究。我以为,“小金库”根治难,与利益共同体作祟、官员自肥、官官相护至关重要。

所以,要根治“小金库”,首先要把官场各种污七八糟的“潜规则”清除掉,官场风清气正了,“小金库”自然就会消弭。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