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位妇女请愿 为孙伟铭求“生”
汉网-武汉晚报
社会学家:人人都言论自由 律师:对判决不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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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名工作人员集体为孙伟铭写下《请愿书》。
孙伟铭案的二审已经结束,改判与否成为人们最关心的问题。5日,成都太平园精品家私广场的18名工作人员集体为孙伟铭写下《请愿书》,寄往了省高院,请求法院“刀下留人”,给孙伟铭一个重生的机会,给孙家一个希望。
5日下午1时许,太平园家私广场内一如往常地热闹,过往顾客把目光都投入了大厅一角:18位妇女围坐在一起,你一言我一语地在一张白纸上写着。她们是广场内的销售人员,看过孙伟铭案的二审后,大家有了一个大胆的决定:给省高院法官写一封《请愿书》,希望法院刀下留人,给孙伟铭一个重生的机会。
“既然肇事者赔了100万元,受害者又出了《谅解书》,此事就该画上句号了,不要再让悲剧继续。”江大姐是18名销售人员中的老大姐,从孙伟铭案发生至今,她一直通过媒体关注着,她的态度很鲜明,认为二审应该改判。“孙伟铭是犯了错,还错得很离谱,但我们为什么不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江大姐认为,更何况一审判决后,孙林也积极为儿子赎罪,倾家荡产,还患上了癌症。
通过媒体报道,江大姐还得知孙伟铭曾资助过贫困学生,在地震后也捐了善款。“这就说明他的本质不坏,不是一个危害社会的人。”江大姐说,犯了错是应该要承担责任,但孙伟铭在积极赔偿后还要“以死谢罪”未免太过苛责。
社会学家:人人都言论自由
对于江大姐等人写《请愿书》之举,社会学家胡光伟认为,人人都有发表言论的自由,但司法有它自身的独立性,任何言论也无法左右法院判决。胡光伟还纠正了一种观点:孙伟铭案二审改判即彰显了“和谐社会”。“这是一种误解,和谐社会的前提是民主、法制,任何人都要对自己犯下的错负责。”
律师:对判决不起作用
发现律师事务所李刚认为,《请愿书》只是一种民意表达,不会影响二审判决,因为法院有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权力,不受任何个人、组织、集团的干涉。更何况,《请愿书》中没有对案件的定性、量刑有建议,只是民众单纯地从情感角度出发,法院不会予以采纳。
据天府早报、成都商报
昨日,记者接到四川省高院通知:孙伟铭案二审已定于9月8日8时30分进行公开宣判。得知这一情况后,记者第一时间通知了金宇航和张志宇。他们都表示还没接到通知,听记者说了才知道。“到时候我肯定会去。”对于判决结果,金宇航说,“只要罪名不变,改判成死缓、无期,我个人也不会太追究。不过罪名不能变,必须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张志宇也表达了和金宇航类似的态度。电话里,张志宇告诉记者,他做好了接受法庭改判的准备,只要判决和一审结果变化不大,不改罪名他都可以接受,“如果定罪是交通肇事罪,我肯定会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昨日下午,在重庆获知这一消息的孙家人心情复杂。孙林因为还插着膀胱造瘘管,肯定无法到现场听宣判结果,而孙伟铭的母亲李大琼和妹妹孙小媚准备今日来成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