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市廉租住房工程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下发 廉租房要分户验收
大河网-大河报
□记者李红
本报讯 为了让更多低收入家庭住上满意的房子,昨天,郑州市建委下发《关于加强全市廉租住房工程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将在廉租住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中全面开展分户验收制度,确保住房质量。
据了解,目前,郑州市已有滨河花园等12个廉租住房项目开工建设,建设廉租房4685套23.68万平方米。到2011年年底,郑州市廉租房保障户数要达到23656户。
《意见》要求,建设单位要对廉租住房质量全面负责。保证住房建设的合理工期和造价,保证交付可使用成品住房,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得随意更改设计,不得明示或暗示有关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以毛坯房竣工验收。
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应组织进行竣工预验收,并将防渗漏、防开裂(沉降)、防空鼓(起壳)、防堵塞等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通病问题作为重点。对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未整改的,不予进行分户验收及竣工验收。
按照规定,工程质量监督重点要前移,从工程设计源头开始对廉租住房质量监督把关,加大施工图设计深度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内容的监管力度。发现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并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同时,要建立住宅工程的质量信用档案,将建设过程中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使用后投诉处理等情况进行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意见》要求,在廉租住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中,要全面开展分户验收制度。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之前,建设单位必须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对每个房间进行全部检查。对于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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