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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育考公务员被“刷”(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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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考生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8月25日,江苏网友王莹发布了一则题为《江苏招录公务员,结婚登记晚了不录用》的帖子。连日来,此帖受到众多网友的密切关注。截至8月31日,该帖点击量已经接近2万次,近300名网友跟帖进行热议。王莹称,自己报考徐州市铜山县的公务员,通过了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一路过关斩将,就在等待去招录单位上班的时候,却被当地组织部门以 “未婚先育”为理由淘汰。

为此,她质疑称,国家没有规定未婚先育者不能当公务员,对于徐州有关部门这样的做法,自己无法理解。

招6个人 政审前她刚好排名第六

8月31日,记者联系到了发帖者王莹,她今年30岁,徐州市区人。据王莹介绍,她是去年4月份办的婚礼,由于丈夫陆某长期在外出差,因此一直未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虽然此前已经有过报考公务员失败的经历,但王莹一直没有放弃。今年2月份,王莹再次报考了江苏省的公务员考试,报考的单位是徐州市铜山县检察院。3月22日,进行了笔试,因为成绩不错,很快参加了面试,5月22日最终成绩揭晓。据王莹介绍,铜山县检察院今年推出的3个职位共公开招录10名公务员。自己报考的“01”号岗位招6个人,共有66名考生报考,经过笔试后,48名成绩不合格的考生被刷下。18名考生进入了面试环节。随后,按照成绩高低,以三比一的比例确定录用的人员,王莹的成绩正好排在第六名,这让王莹喜出望外。今年6月6日,王莹体检通过。6月底,作为拟录用人员的王莹进入了政审阶段。

7月21日,徐州市委组织部发布公告称:2009年徐州市法院、检察院系统考录工作人员工作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查(政审),杜林等110位同志符合录用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09年7月21日至7月27日)。记者查阅相关公告发现,王莹在报考铜山县检察院并被拟录用的10名考生中排名第六,最终成绩65.81分。

拒绝录用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

就在王莹等待上班的过程中,王莹说:“7月24日,我接到了铜山县县委组织部的电话,对方称,我不能被录用,因为有人举报我存在未婚先育的情况,当时我一下子就傻了。”

后来,王莹找到了铜山县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提供给王莹一份徐州市泉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婚育证明。证明称,王莹在今年2月19日非婚生育了一个孩子,5月7日补领的结婚证,王莹夫妇的行为属于非婚生育。违反了《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男女双方经依法登记结婚且均未生育过的,即可生育一个孩子的规定。7月31日,铜山县委组织部正式给王莹下发通知,称王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政审不合格,所以不予录用。

事后据王莹了解,随后,一名报考铜山县检察院名叫张某某的男子进行了递补。7月27日,徐州市委组织部对“2009年徐州市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了公示”(党群系统共计50人,检察院系统递补一人),公示日期为7月27日至8月3日。记者查阅徐州市政府网站的名单发现,递补者张某某最终成绩65.55分,与王莹仅差0.26分。

网上发帖有关部门涉嫌违规操作?

对此,王莹认为,组织部门在这个过程中涉嫌违规操作,自己的公示期是7月21日-27日,而递补人员公示是7月27日至8月3日,两者重合。自己被决定不合格是7月24日,25日、26日是周六、周日,27日递补人员即公示了。那递补者的体检、政审是何时进行的?王莹对此表示怀疑。而且在王莹看来,目前国家公务员和地方各地公务员招录中,也未有生育后登记结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明确规定。

为此,王莹将自己的遭遇发到了网上。

8月31日,铜山县县委组织部办公室有关人士对记者称,王莹反映的事情他们知道。但具体负责此事的领导出差在外地,其他领导不清楚情况。此前,徐州市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有关负责人对媒体称,确有此考生未被录用的事,但程序还没到公示阶段,而是在政审时其被淘汰。王莹对记者称,目前她已经向上级组织部门反映此事,希望能给自己一个合理的解释。

“审”掉“未婚先育”者有点滑稽!

不论是“所有环节之后”还是“政审”时被淘汰,其理由是“未婚先育”。这就应该是一件比较滑稽的事了。

现在想做公务员的人多,录用的标准自然会提高——这一点可以理解。但这标准不能想怎么定就怎么定吧,“未婚先育”都成了理由?就按有关部门解释看吧,那就是“政审”也审这“未婚先育”了。即使不说这“未婚先育”跟“审”的“政”不好联系起来——婚不婚育不育跟“政”有什么关系呢,哪个政治背景下的人不生育、不结婚呢?而且这“未婚”也不过是没有登记结婚罢了,跟事实上有没有结婚并不是一回事,把结婚生育的“证”看得比事实还重要,这是认人还是认证?

公务员是不可能不允许不怀孕不生孩子不结婚的,那这领结婚证应该只是一个时间问题,早领和晚领又有什么区别呢?选公务员,标准自然应该在“公务”上,别的地方——只要与国家法律没有冲突,大概就应该与此无关。

我不反对对“公务员”严格要求。但也不能把“严格”和“违法”混为一谈。“未婚先育”如果不行,看样子“未婚先性”大概也不行,只可惜那是个人的私事!

前一阵子,浙江有一个年轻人因为从未见过面的舅舅被拘留过而被“政审”掉,后来又有一位女孩因为父亲违法上访而被“政审”掉……徐州的这位女青年不是第一个,大概也不会是最后一个,“未婚先育”也不会是“政审”的最后一场滑稽戏。

网友热议

网友逍遥1993:

自己对自己都没有控制力的人怎么能当公务员。

网友lvyaergsso:

如果这样的人都能当公务员,那么结婚这条戒律不是也要取消了?公务员最基本的要求是有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当公务员前尚且如此,当了公务员之后就更不好说了。未婚同居也就算了,不说大家不知道就行了,居然还生育了,然后还叫冤,这样的人根本不配当公务员!

网友天下:

支持不录取,国家法律必须遵守。

网友非功:

不守法的人,怎能招为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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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未育求职“尴尬族”

目前,一些已婚未育女性在求职过程中屡屡“碰壁”,被许多企业“拒之门外”,原因就是企业担心这类求职者会因生育影响工作。相较未婚和已婚已育的求职者,已婚未育的女性不得不“甘拜下风”,成为职场求职的“尴尬族”。

现场采访:已婚未育屡屡碰壁

上周末天津市的大型招聘会上,记者在现场采访时遇到了结婚一年的王艳菲,她说:“我已经转了一个多小时了,发现了三家比较合适的企业,在与这些企业进行简单的面谈后,招聘方负责人对于我的能力等方面都非常满意,但当他们得知我是一名已婚未育的求职者后,却都表示如果生孩子必然会影响工作,而不聘用我。”

记者询问招聘方为何与王女士这种有能力的人才“擦肩而过”,招聘方负责人向记者坦言,他们也是“迫不得已”:“王女士的条件非常好,也是我们企业急需的人才,但美中不足的就是她已婚未育。如果招聘这样的人,企业在未来是会冒很大风险的。一两年后王女士只要一生孩子,产假、哺乳假就会接踵而至,公司肯定还要招人顶替她的工作,这对我们来说成本就太大了。我们只能‘忍痛割爱’。”

记者随后又采访了多家企业,得到的回答大致相同:“即使我们知道,这类人才一旦被企业竞争对手聘用,将是我们的损失和‘威胁’,但企业还是不愿意聘用已婚未育的女性,到时可能会给企业带来更大的损失。”

专家支招:能力强才是硬道理

直面求职尴尬,许多已婚未育的女性求职者们不禁会问,如何才能在职场求职中保持不败之地?人力资源专家表示,首先要向企业坦承自己已婚未育,切忌隐瞒真相,否则会令企业产生不好的印象,也会让人品大打折扣,一般业内的人力资源主管之间都会互相“通气”,一旦一家企业认定求职者人品较差,她便很难得到业内的其他职位。

其次,已婚未育的女性如果在近两年内有生育计划,最好不要选择在这时跳槽和辞职,最好在现有单位完成生子和哺育,特别是一些难以替换的职位,如:财务会计、销售、管理等。

此外,最重要的还是职场女性提高自身的能力和竞争力,如果真的可以成为企业的“栋梁之才”,能够带来较高的效益,还是会有很多企业争抢这类人才的。

本版资讯据《现代快报》、《城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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