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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2500万元旅游项目被叫停 政府发函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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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8月31日讯(记者陈新)8月6日,本报“重磅新闻”栏目关注的文昌市清澜镇高隆湾一投资2500万元旅游项目被叫停的事件引起文昌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近日,该项目有了新的进展:文昌市政府发函给海南狮城度假村有限公司,协商处置项目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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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文昌市政府对外招商,新加坡华侨林方明等人筹资成立了海南狮城度假村有限公司,并于1997年12月25日购买了文昌市清澜镇高隆湾滨海大道的20亩坡地。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项目取得后,投资商将该项目打造成当地的旅游度假精品项目(简称狮城项目)。就这样,一个投资2500万元的旅游度假村项目落户文昌市清澜镇高隆湾。但是,当投资商办理完项目相关合法手续,项目主体工程完工之后,却遭遇到了“老项目碰上新规划”的问题。随后,文昌市相关职能部门一纸文书叫停了该旅游项目。

事件进展:市政府协商处置项目

今天,记者了解到,为了妥善处理狮城度假村项目问题,文昌市政府近日向海南狮城度假村有限公司发出了“商处函”。“商处函”称:根据2005年文昌市人大常会会通过,并报省政府批准的《文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海南狮城度假村有限公司在文昌市清澜镇高隆湾沿海地段开发的海南狮城度假村项目用地已经调整为防护绿地,因此,该项目已经不能继续实施。为妥善处理项目遗留问题,请海南狮城度假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于2009年9月10日前到文昌市政府协商处置有关事宜。逾期如不到席,文昌市政府将依据2003年6月9日《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处置海南经济特区停缓建工程的决定》(第4号公告)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此前,对于狮城项目被叫停的问题,文昌市建设局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政府目前正在研究解决,比如通过有偿回收、置换等多种方式来解决。

项目业主:希望完成内部装修和绿化

对于文昌市政府的上述来函,海南狮城度假村有限公司复函表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处置停缓建工程的决定第一条明确规定:处置1998年12月31日前停工的房地产工程,适用该决定。明确了《决定》的适用范围,即1998年12月31日前停工的房地产工程。

海南狮城度假村有限公司认为,狮城度假村工程的停工日期为2000年6月15日,有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为证。因此,《决定》对狮城度假村工程项目并不适用。

海南狮城度假村有限公司认为,狮城度假村项目有合法的报建审批手续,新规划一般不影响原有的建筑,除非该建筑已经彻底废弃,完全没有修复利用价值。否则,就应当本着物尽其用的原则尽力美化利用,使之与新的规划相容,这样可以节约社会资源。目前公司有能力进行内部装修和绿化,为什么非得要项目停工呢?

据悉,海南狮城度假村有限公司表示,如果政府不让其装修和绿化,必要时将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狮城项目何去何从?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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