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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进医院看病免费停车 济南卫生、公安、物价三部门要求各医疗机构在停车场入口处公示

大众网-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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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31日讯 卫生、公安、物价等三部门联合出台的“患者就医医疗机构内免费停车”文件进入执行阶段。记者今日从济南市物价局、卫生局采访获悉,31日,济南市三部门刚刚对该文件会签完毕,规定“自2009年9月1日起执行省里的规定,各医疗机构要在停车场入口处给予公示”。

本报日前对山东省物价局、公安厅、卫生厅三部门联合出台的鲁卫规财字【 2009】99号文“患者就医医疗机构内免费停车”进行了系列报道。济南市物价局相关人士在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文件落地已经有了初步眉目,31日,济南市相关三部门刚刚会签完毕,已经由济南市卫生局规划财务处以2009年第48号文转发济南以及驻济各医疗机构。记者看到,这份《转发通知》中明确了执行省文件的时间,要求各医疗机构要在停车场入口处给予公示。文件强调,“近期我们将组织人员对医疗机构及其周边车辆停放秩序和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鲁卫规财字【2009】99号文提出了“搞好停车场规划布局”,“努力为看病就医群众提供车辆免费停放服务”、“积极整顿规范医疗机构及其周边停车秩序”等要求,在8月初成文公布后引起市民强烈关注。

该文件要求医疗机构新建门诊楼和病房楼等建设项目时,必须同步规划与其建筑规模和服务规模相匹配、相适应的停车场,可以通过新建、改建地面或立体停车场等多种形式努力增加车位。

据记者了解,济南市传染病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济南市市立一院等医疗机构在相关报道见报后,已经着手开始了“凭就医证明院内免费停车”。读者表示,“医院免费停车”仅仅是患者满意就医的一个小举措,如何让更多患者的车辆停进医院、让患者享受更满意的全面医疗卫生服务,应该是医疗机构更需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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