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在破解“学生不好管、老师不敢管”
新民晚报新民网
近日,教育部向各省教育主管部门下发了一份名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文件,其中第16条规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
老师批评学生自古天经地义,为何要教育部发文确认?一个看似简单的规定背后折射出什么?为此“新华视点”记者采访了相关中小学教师、学生和教育专家。
办学有“两怕”一怕学生在校时受到意外伤害,二怕家长和老师因学生教育问题发生冲突
“有必要!”青岛第二十二中学教务处副主任尹德伟表示,“现在老师面对犯错的学生确实有些不敢管。说少了不管用,说多了又怕学生和家长有过激行为。”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原常务副院长陆士桢近日走访了北京市几所知名的实验小学,“校长们告诉我,办学中他们有‘两怕’,一怕学生在校时受到意外伤害,二怕家长和老师因学生教育问题发生冲突。”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副司长王定华说:“一段时间以来‘学生不好管,老师不敢管’在一些地方成为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甚至出现了像‘杨不管事件’这样的极端案例。教育部正是在对中小学教育,尤其是班主任工作进行大量调研基础上出台这一政策的。”
2008年6月,安徽长丰县吴店中学两名学生上课打架导致其中一人死亡,授课教师杨某某熟视无睹,并不加以制止,而是继续上课直至下课。这名教师后来被称为“杨不管”。
““杨不管”仅是极端个案,而老师不敢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学生不好管。”王定华说。“现在的学生多是独生子女,在‘温室’里成长,一旦遇到风雨常常难以承受。这是老师不敢管学生的一个重要因素。”
尹德伟曾连续7年担任班主任。他曾经遇到过这样的学生,“不管自己对不对,只要不高兴,就威胁老师要去报社反映。有的甚至以死相逼。”更让老师顾忌的,是一些学生脆弱的心理。近些年来学生因为受到老师批评或不堪学业压力而自杀的案例屡屡见诸报端……
尹德伟说:“类似的事件发生时,人们的第一反应往往是老师不对。这种心理,在助长了一些学生不良行为以及家长对孩子骄纵的同时,也使老师在需要批评学生时顾虑重重。
“出台这个规定,目的是在强调班主任负有的职责和任务的同时,在尊重学生、维护学生权利的前提下,面对学生的过失和错误时,不再缩手缩脚,能够以适当的方式批评、教育和管理学生。”王定华说。
何为“适当方式”包括必要的批评和惩戒,前提是教师真正爱孩子,但不能演化为变相体罚
什么是批评教育学生的“适当方式”?家长们担心,这种“适当方式”会不会演化为变相体罚?随着这份规定的出台,这个问题再次成为人们讨论的热点。
“适当方式不等于打骂。不打骂不等于没有惩罚,不等于要完全放弃管教”,陆士桢说,“适当方式应该包括必要的批评和惩戒,比如说乱扔垃圾,就可以让他值日几天,来体会一下反省一下。”
王定华强调,《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中虽然明确了班主任的批评权,“但前提是这种批评必须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人格,必须是充满善意和关爱的,是有利于学生心理健康和人格完善的。”
南京市莫愁新寓小学教师周涓说:“我们在学生犯错时,主要还是通过谈话的方式和学生交流,但会注意自己的仪态语气让学生真正认识到问题所在。‘打骂学生’是个高压线,就算再生气,我想绝大多数老师不会去碰它。
“老师对学生的批评教育是出于关心、爱护,还是为了发泄愤怒,进行报复,学生是能够感受到的”,尹德伟说,“真正有效的批评和惩戒不应使学生产生报复心理,而应使学生对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让他们知道之所以受到惩罚是因为自己的言行不当所致。”
他认为,“适当方式”中应该包括一定程度的惩戒手段,可以有语言上的严厉训诫、隔离惩罚、代价惩罚——暂停犯错学生的某些权利,“问题的关键不在方式本身,而在于我们一定要真正爱孩子。”
新华社记者孙闻吴晶叶书宏(据新华社北京8月2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