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1000万的事儿
大河网-河南商报
筹1000万
企业家鼓励重庆警方继续打黑
8月21日上午,重庆渝中区法院对该区西三街涉黑案一审宣判。
“王立军,骨子里就是个‘打黑’的人!”8月20日,53岁的黄伟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此形容“心中的英雄王立军”。黄伟现为重庆市非公有制经济促进会的法定代表人兼会长。黄伟还透露计划筹集一个启动资金为1000万元的基金,帮助家境贫困的公安干警,为重庆“打黑”出一份力。
“赞赏他的工作
所以敬重他”
8月20日下午5时,记者在重庆市非公有制促进会办公室内,终于见到了黄伟。
黄伟除了重庆市非公有制经济促进会会长的头衔外,他还是重庆伟伟医疗器械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重庆迪强摩托车配件厂总经理,重庆市工商联湖北商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重庆市慈善总会理事。
据重庆市非公有制经济促进会的几名工作人员透露,黄伟一年有多半的时间在外地,“不是在飞机上,就是在去往机场的路上。”
黄伟是湖北省红安新集人(规划后属于武汉市黄陂区),毕业于江汉大学中文系。黄伟的语调低沉,说的不是普通话,也不是“川普”,而是湖北与重庆方言的结合体。但一提起王立军,黄伟的语调立马高扬起来,眼神仿佛也溢出光彩。
对此,黄伟并不隐讳,他说,“我是敬重王立军,因为我赞赏他的工作。”
曾怕树大招风,不敢把企业做大
黄伟说,在没有掀起“打黑”行动前,重庆的经济环境是不健康的,近年来该市至少有6000家企业受到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骚扰。
“我们重庆非公有制经济促进会旗下的成员有6000多家企业,一半左右都被骚扰了,现在敢于公开说出来的只有20多家,而重庆一共有十几万家非公有制经济体,你算一下,这个数字是多少?”黄伟说。
“中小企业更是受到黑社会骚扰的重灾区,影响不是一般的严重,是相当的严重。”黄伟说,“我给你举组数字,假如说中小企业在健康环境下可以100%发展的话,那么,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影响,重庆的中小企业只发展了70%。”
“这个数据是我们在与他们打交道的过程中估算出来的。”黄伟说。
黄伟推测出来的这组数字,尚待官方认定,但这足以说明,黑恶势力对社会经济的阻碍与破坏。
“我本人也曾受到过黑恶势力的迫害。”黄伟说,1999年,他被黑恶势力陷害,关押在看守所长达3个月。黄伟说,为此,他甚至都不想把企业做大,害怕树大招风。
黄伟说,在他的印象里,2000年至2008年,重庆的黑恶势力活动愈发猖獗,“这段时间,本应是我们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时期,却也成为受迫害最严重的时期。”
王立军曾婉拒企业巨额赞助
黄伟说,经过一年多的打黑,重庆黑恶势力活动锐减,中小企业的发展,获得了安稳的社会环境。
2009年7月31日的“打黑除恶保平安,警企协力促发展”座谈会,身为重庆市非公有制经济促进会会长的黄伟,作为代表参加了会议,并作了发言。
黄伟说,在座谈会上,王立军表示,有些企业家被敲诈上亿元,这些钱将被追回,他和与会企业家“坚决拥护”。轮到黄伟发言时,黄伟表示:没有安定、平安的环境,非公企业不能发展, 我们将尽全力支持市委、市政府的打黑除恶行动,并在适时成立基金会,为我们战斗在打黑第一线的公安干警提供帮助。
8月20日,黄伟向记者提供了他们的一个向家境贫困公安干警提供帮助的计划书。该计划书显示,这个基金会的原始筹集金为1000万元。
而通过仔细阅读,记者发现,该基金会支持的是和王立军“打黑”的贫困干警。
而此前,也有企业家倡议捐款千万元和捐赠10辆丰田车协助“打黑”,均被王立军婉拒。
(据《东方早报》)
抢1000万
山西临汾一干人等入室抢劫
被判死刑、无期的都有
记者从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曾在山西省轰动一时的千万元特大入室抢劫案,由临汾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经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于近日下发一审判决:被告人师泽峰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曹彦明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张增友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党忠民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师泽峰、曹彦明、张增友、党忠民赔偿附带民事诉讼人刘某某夫妇经济损失2万元,并继续追缴4被告人的犯罪所得,发还被害人刘某某夫妇。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11月以来,被告人师泽峰、张增友、曹彦明多次预谋绑架乡宁县煤矿老板刘某某勒索钱财,并准备了作案工具, 对刘某某长时间进行跟踪。2008年农历正月,曹彦明又将被告人党忠民介绍入伙,同年4月10日上午8时许,师泽峰与曹彦明、党忠民窜至刘某某住处,对刘某某夫妇进行威胁,并将二人捆绑蒙面。曹彦明、党忠民在刘某某家对受害人夫妇进行控制期间,曹彦明逼迫刘某某用电话联系相关人员,安排提取现金1000万元送到乡宁的家中。
10日晚9时许,四被告人在吉县壶口附近的一小路上分赃,师泽峰分得现金390万元,张增友分得现金130万元,曹彦明分得现金235.4万元,党忠民分得现金245.3万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部分赃款、赃物,并已返还被害人刘某某。另查明:被告人曹彦明归案后,主动向侦查人员提供了同案被告人党忠民的藏匿地点,为侦查机关抓捕党忠民提供了帮助。2008年4月27日凌晨,被告人师泽峰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代了全部罪行。(据《山西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