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新学期,我省全面推行校方责任险——每生每年交3元可获20万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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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黄泽雨)每生每年3元钱的投入,就可获得每生每年累计限额20万元的赔偿。从秋季新学期开始,我省将在全省中、小学校(包含特殊教育学校)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全面推行校方责任险制度。
省教育厅规定,学校不得另行向学生收取保费。保费的来源为:国家举办的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投保校方责任保险所需资金,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由同级财政部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和国家举办的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投保校方责任保险所需资金,按照“谁办学,谁支付”的原则,由学校统一支付。
省教育厅副厅长王李金说,推行校方责任险,其目的就是要充分利用保险手段转移和处理学校安全事故风险,同时建立校园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学校各类安全事故风险,维护学生权益,保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在保险机构的选择方面,我省将通过统一招标等形式在省内选择承保能力强、服务质量好、业务网点多、覆盖面广、有良好风险管理能力和充足偿付实力的保险公司承保全省的校方责任险,中标周期为1年。今年我省确定全省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校方责任险分成2个片区,分别由两家保险公司具体承担保险业务:吕梁、忻州、朔州、阳泉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中标承保,报案服务电话:95519;太原、大同、晋中、临汾、长治、晋城、运城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中标承保,报案服务电话:95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