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听证:三女犯无期徒刑减为有期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日前,成都女子监狱将三名积极改造、符合减刑条件的无期徒刑犯人的提请减刑材料提交至省高院。昨日,省高院审判监督庭的法官来到成都女子监狱,为三名女服刑人员举行了公开的减刑听证会。依据新的减刑假释规定,这场听证会公开举行,除监狱、检察机关的人员参与外,40名随机抽取的同改参与了旁听并接受调查发表意见,有同改还作为证人为三人的改造表现出庭作证。
表现较好 三犯人被提请减刑
38岁的兰琴是云南人,2006年她因运输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昨日,她作为第一名提请减刑的服刑人员站在了减刑罪犯席上。另外两人是罗珉和曾岚。51岁的罗珉是广西人,2006年11月,来成都做生意的她因诈骗他人500多万元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41岁的曾岚是凉山州人,因不堪忍受家庭暴力将丈夫杀死。2005年,她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兰琴在服刑期间能积极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提请法院将无期徒刑改为19年6个月。”监狱民警宣读了提请减刑建议书。随后,监狱民警出示了兰琴的减刑相关证据。其中,兰琴劳动改造部分,每个月的计分考核记录显示为122分。兰琴的管教民警、驻监检察官也向合议庭证实了兰琴的表现情况。
听证会还从来自两个监区近500名服刑人员中,随机抽取40名同改参与了旁听,有三名同改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兰琴平时的劳动表现确实很好,和同改的关系也很好,我们对减刑建议没有异议。”37岁的邹琳和兰琴一个监舍,对兰琴的表现情况较为了解。
据了解,提请减刑的决定之前还经过了5至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对三人的减刑建议均没有服刑人员提出异议。
当庭裁定 均减为有期徒刑
合议庭审判长宣布休庭10分钟,并对旁听的40名服刑人员发放了减刑调查表。调查内容包括,三人的表现如何,是否同意对其减刑。调查表均显示,同改对三名提请减刑的服刑人员的表现都予以了认可,并同意对三人减刑。
随后,经过合议庭的合议,法官采纳了监狱提交的减刑建议。兰琴减刑为有期徒刑19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罗珉因劳动改造计分考核记录高达143.2分,被减刑为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7年;对曾岚减刑为有期徒刑19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我太高兴了。”罗珉告诉记者,她目前最大的心愿就是好好服刑,争取再获减刑。“这样的方式好,不用担心减刑的背后存在私人关系、印象关系等因素。”参与旁听的一名服刑人员告诉记者。(服刑人员系化名)
省法宣 成女宣 本报记者 蔡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