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1989,中国首个反贪局广东诞生

金羊网-羊城晚报

关注

本报记者 王晓云 陈强

通 讯 员 朱香山 张安泰

今天,第一部国家领导人全面阐释反贪腐的图书力作———《反贪报告》正式出炉。作者肖扬,历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司法部部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1989年8月18日,他作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时,中国第一个反贪局诞生了,它经历着怎样的思考和孕育历史过程呢?《反贪报告》一一揭秘。

英德窝案牵出四十团伙

20世纪80年代,广东原英德县公安局长张文列被检察机关逮捕后,挖出了县二轻局、国土局、公安局、红岩硫铁矿、马口水泥厂、黎溪镇等十多个单位40多个贪污贿赂犯罪团伙,共73人,总案值达150多万元!

改革开放10年来贪污腐败出现新特点:从个人犯罪向共同犯罪转变,办一案能顺藤摸出案中案、案外案;贪污贿赂等腐败已从社会上的企业、公司等经济部门蔓延到党政机关,渗透到最严肃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犯罪手段越来越狡猾诡秘。很多犯罪分子在作案前,有意识地罗织保护网,留下退路。案发后,订立攻守同盟,阻扰检察机关侦查。

办案装备落后外逃严重

同时,经费不足、办案装备落后等给反贪工作带来难题,使得检察官们难为“无米之炊”。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珠三角某县检察院接到一个电话,说某集团公司经理张某携巨款外逃。检察院紧急部署,兵分几路追缉,然而张某早已通过香港到了巴拿马。1987年广东贪污贿赂犯罪分子作案后携款潜逃的有37人,1988年上升到67人,1989年达118人。

时任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的肖扬甚至用“滑铁卢”来形容被动的教训:惩治贪污贿赂犯罪工作,从整体上就像一个神经委顿的躯体,反应十分迟钝。

广东首设罪案举报中心

1982年开始,广东省海丰县县委书记王仲等一批批利用职权贪污受贿的腐败分子相继被绳之以法,震动中国。但破获案件的不是依靠检察机关的专门侦查,而是由纪检、检察、公安、法院等几家组成“联合办案组”,肖扬认为,这些临时性的联合办案组没有存在的法律依据,根本上说是违反宪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精神,建立惩治贪腐犯罪的长效机制日益迫切。

1987年3月到1989年5月,多次对香港廉政公署和新加坡反贪污行为调查局的考察后,肖扬提出:建立举报中心。得到广东省检察院党组的一致赞同。1988年3月8日,全国检察机关第一个举报中心———深圳市经济罪案举报中心挂牌办公。该中心成立仅2个月,就接受476名群众提供线索356件。

同年6月14日,中共中央发出5号文件指出:“要逐步建立并健全人民举报制度,在各级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设立举报中心。”

一年多后首建反贪机构

几个月后,出现新问题:举报线索大量积压,造成“消化不良”。到1988年12月,广东省各级检察机关举报中心共受理群众举报7000多件,其中有58%转给其他部门,而检察部门自己调查的只有1400多件,仅占20%。一些群众对个别举报机构的工作效率提出批评。

1989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复之率中国检察代表团访问新加坡、泰国,肖扬以副团长身份随同。刘复之说,检察院是反贪污受贿的专门机构,要依法把反贪污、受贿犯罪作为重点,列为第一位的工作。他问肖扬:能否在广东先试验一下,设立一个反贪污贿赂的专门机构,加强侦查工作。肖扬坚决回答:好。

1989年7月15日,肖扬向省委常委扩大会议汇报。8月10日,广东省委正式批复同意建立“广东省反贪污贿赂工作局”。8月17日下午,刘复之提出,反贪局的名称要在“广东省”的后面加上“人民检察院”几个字。

8月18日,全国第一个反贪局正式挂牌成立。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