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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结肠镜检查致穿孔 索赔数月未果 索赔,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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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结果已经出来,但赔偿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台海网8月12日讯(海都报记者 华健 文/图)在石狮打工的江西籍朱细女女士,因身体不适,到石狮华侨医院看病,医院给她做了个普通的结肠镜检查,哪想检查造成她结肠穿孔,手术治疗期间医院还下了病危通知。

经福建省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确定朱女士的结肠穿孔为医院的结肠镜检查所致,属四级医疗事故。医院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延误了治疗时机,在诊疗过程中欠规范,按照相关规定,要负主要责任。

医院答应一次性赔付6万元,但朱女士不同意,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僵持至今。因纠纷在身,朱女士四处求医遭拒,如今,她只能依靠人造肛门维持排泄。

事件:结肠镜检查 差点要了她的命

朱女士,今年42岁,江西人,在石狮打工10多年了,昨日下午,她向记者介绍了事件的过程。

去年8月初开始,她感到有点便秘,上腹发热,且全身无力。当年9月5日上午,她到华侨医院内科就诊,医生让她过几天再做结肠镜检查。

9月10日,她在家人陪同下,再次到华侨医院就诊,做完结肠镜检查后,医生告知诊断结果是“慢性结肠炎”。

在随后5天里,她的腹部突然疼痛难耐。9月15日,她被家属送到华侨医院,经医生紧急就诊,临床诊断为结肠穿孔。

9月17日,她被推进手术室,进行“剖腹探查术+乙状结肠造瘘术”手术,手术中,医生给她装了个“人造肛门”。两小时后,她被转到重症监护病房。当天,医院下发病危通知书。

经过68天的治疗,朱女士的病情没有得到好转。院方告知,她还要进行第二次手术。

朱女士的家属们想不明白,不是慢性结肠炎吗?怎么突然就结肠穿孔了呢?家属们渐渐怀疑朱女士的结肠穿孔是由于9月10日做的结肠镜检查造成的,遂拒绝在华侨医院继续治疗。

鉴定:检查所致 医院承担主要责任

家属同时着手进行医疗鉴定,去年10月底,朱的家人将鉴定材料送往泉州医学会。

11月21日,鉴定结果出来,认为医方为患者做纤维结肠镜检查过程造成患者结肠穿孔。不过医院方认为“患者结肠穿孔不是发生在结肠镜检查时,患者存在着自发性结肠破裂可能”。

鉴定专家组分析为,患者经行纤维结肠镜检查后发生结肠穿孔系内窥镜检查并发症之一,结肠穿孔与医方纤维结肠接插有一定关系。医方存在以下过失:镜检前无和患方签订知情同意书;镜检查在退镜时,未发现直肠乙状结肠交界处慢性溃疡及损坏情况;镜检后无随访及观察,认为本医疗事故争议属于四级医疗事故,医方承担轻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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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细女不能接受“医方承担轻微责任”的结果,遂向省医学会申请鉴定。

今年3月26日,省医学会鉴定结果出炉:患者有结肠镜检查的适应症,结肠镜检查后出现结肠穿孔,根据病情推断为结肠镜检查所致,结肠镜穿孔是结肠镜检查的并发症之一,但医方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延误了治疗时机。医方在诊疗过程中欠规范:结肠镜检查前无签署知情同意书、就诊记录缺失等。本病例属于四级医疗事故,按相关规定,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赔偿:金额谈不妥 赔偿问题悬而未决

在鉴定期间,朱女士还赴泉州、福州等地医院治疗,医院听说她有纠纷“前科”,都拒绝接收她。省医学会的鉴定结果出来后,她凭借着鉴定书向华侨医院索赔,同时要求入住华侨医院继续治疗。因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赔偿问题至今仍未解决。

昨日下午,华侨医院医务科一工作人员表示,医院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出理赔方案,要赔给患者6万多元,但患者不接受。患者提出的赔偿金额太高,根本无法协调。对于患者提出继续在石狮华侨医院治疗,院方表态没问题。

朱细女说,在这两个月来,她到医院讨说法时,院方告诉她,可一次性理赔6万多元,但她家里不能接受。她表示,去年病发以来,她花了近6万元,赔6万多元肯定不能接受。

石狮市卫生局医政股一名王姓工作人员说,此事卫生局已经协调多次未果,建议双方走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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