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生了七八个孩子”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蔡志军 实习生尹甦报道 “我市没有管住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流动人口超生相当严重,应该引起我们高度重视。”昨天,在市人大组织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法检查中,市人大代表为此大声疾呼。
截至2008年底,深圳市实际管理人口达1500万人,流动人口为1268万人。流动人口数量多、增长快、年龄构成轻,生育意愿强烈,居住地和从业处所变化频繁,户籍人口与流动人口比例倒挂严重,这些特点对我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提出了严峻挑战。
农贸市场里
“超生游击队”多
据介绍,我市流动人口居住处所变化频繁,流出地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难以及时、全面,准确的掌握婚育信息,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情况得不到最有效的遏制。通常是基层计生部门发现流动人口有违反计划生育行为后,发出行政处罚通知书或征收决定书后,流动人口即立刻搬出该辖区,无法作进一步跟踪处理。
据了解,在福田区出现的政策外生育对象中,有80%以上超生对象是流动人口,而且他们为了规避现居住地的处罚,往往到征收标准低的外市或省外缴纳社会抚养费。除此,因处罚对象流动性大,处罚问题也难以解决。
市人大代表吴立民表示,我市目前外来人口超生严重,形势严峻。而假独生子女证、非法鉴定、非法接生的泛滥更是助长了外来人口超生多生。“你去农贸市场看看,一家就生七八个孩子的摊贩随处可见。”
尽早出台特区人口
与计划生育条例
针对流动人口超生问题,我市正在采取多项应对措施。在今年的工作安排中,市人口计划生育局提出要在今年进一步加大对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工作力度,力争对有固定居所流动人口超生对象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方面有所突破。
市人口计划生育局负责人表示,面对深圳流动人口数量多、生育意愿强烈的形势,控制人口过快增长、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仍然是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一些难以操作的实际问题,如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度等问题,没有作出详细规定或没有规定,使计生部门在执法时没有充分而可操作性强的法律依据,在工作中经常出现无法可依的尴尬场面。该局建议,利用特区立法权,尽时出台《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