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乡间“吃人桥”夺走老汉命》后续:死者家属向政府索赔34万余元

纵览新闻

关注

本报沧州电(记者李家伟)一座乡间危桥成了两岸村民心病,更让人痛惜的是一名59岁的老汉从桥上摔下致死(本报4月15日曾报道)。为了讨个说法,死者家人日前向泊头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泊头市王武镇政府、寺门村镇政府及泊头市地方道路管理站告上法庭。日前,泊头市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开庭审理。

记者了解到,59岁的王炳良突然坠桥身亡给一家人带来无尽的痛苦。在没有得到满意答复的情况下,王炳良的老伴和儿子提起诉讼,将泊头市王武镇政府、寺门村镇政府及泊头市地方道路管理站告上法庭,要求判令被告赔偿因王炳良死亡所造成的抢救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344300元。二原告在起诉书中称,孟码头桥系危桥,但是作为负有监管、维修、维护责任的被告却对此视若无睹,没有及时进行监管、责令维修,更没有树立危桥标志用以提示,正因如此才造成王炳良老人的不幸身亡。

在庭审中,被告泊头市王武镇政府委托代理人在答辩时表示,王炳良的死亡与王武镇政府没有任何关系,“我方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王炳良的死亡,其本人有明显的重大过失,对其不幸死亡的责任其应自负。原告所诉数额没有事实、法律依据”,请法院驳回起诉。被告泊头市寺门村镇政府委托代理人表示,“本案涉诉桥梁所有权人不是我方,管理养护职责不是我方,原告所诉与我方没有关联性。”泊头市地方道路管理站出具的答辩状上说,涉案桥梁与答辩人没有任何关系。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