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狸猫换太子套走百万巨款 当事人状告银行索赔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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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卡人:银行违规办理应赔偿损失;银行:按规定核查身份操作,当事人未尽保护密码义务

一张2004年开户的银行卡,2008年11月存款额度达到最高187万多元。

可让卡主人王某(化名)没想到的是,在接下来的两天内,卡内的135万多元被他人悄然转走。

2008年11月25日下午3时许,一中年男子来到长沙某银行营业厅,手持一银行卡对银行职员蔡某(化名)说,他的这张卡在外面的取款机上刷不出信息。对于此类情况,蔡某说一般是磁条失效,需要换卡。于是在核对该男子出示的一代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后,银行为其办理了换卡手续,并帮其转账、取现。蔡某还回忆了当时一个很重要的细节:“该人一次就准确输入了该卡的密码。”

那么,神秘男子手上所持有的卡是怎么来的呢?当事人王某坚称,神秘男子出示的银行卡显然是假的,因为真卡一直在自己手上。于是王某向警方报案。目前,长沙警方已立案侦查。

与此同时,王某也将银行告上法庭,他认为,银行在没有核实神秘中年男子所持银行卡及身份证和签名真伪的情况下,为其违规办理补卡及转账取款系列业务,其行为系失职,遂向银行索赔被套走的本金和利息。

潇湘晨报记者龚芳柳 实习生赵卓 王蓓 通讯员陈婕 长沙报道

巨款被盗了 神秘男子两天套走135万多元

44岁的王某是个生意人。2008年11月26日,他公司的会计去银行办理业务时,发现卡里少了100多万。经查询发现,钱是在当月25日、26日被人转账或取现的,支出笔数达20多次,地点分别在长沙市人民路支行、株洲北区支行、株洲红旗广场支行等,其中仅长沙市人民路支行一个点就转账120万,取现7万元。

得知巨款被盗,王某立即申请将此卡作废,并拨打110报警。王某说,他报案时,卡里还有现金40多万,警方去冻结账户时却只有19万元了。显然,犯罪嫌疑人一直在疯狂套取现金。

谁取走巨款 “该人一次就准确输入了密码”

到底是谁取走了卡上的巨款?关键是对方怎么知道该卡密码的?在警方的一份询问笔录中,记者了解到一些重要细节:

2008年11月25日下午3时许,一中年男子走进长沙某银行营业厅,手持一银行卡对银行职员蔡某(化名)说,他的这张卡在外面的取款机上刷不出信息。对于此类情况,蔡某说一般是磁条失效,按规定要换卡。于是在核对该男子出示的一代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后,银行为其办理了换卡手续,并帮其转账,取现。蔡某还回忆了当时一个很重要的细节:“该人一次就准确输入了该卡的密码。”

拿到新换的卡后,中年男子说要转账120万。银行另一位工作人员孙某说,当时蔡某说该男子要转账,要求授权。孙来到柜台,按照授权规定,需要核对该男子身份证。孙还特别要求男子摘掉了眼镜。账转了,男子又提出取10万元现金。银行称当时没有10万元现金,只有7万元。男子就提取了7万元,之后离开了银行。

协商无果 当事人状告银行索赔百万

王某报案。但案件仍在侦查之中。

王某认为,从2004年6月他与银行建立存款合同关系,截至2008年11月24日,他的账户余额为187万元。同年11月25日,银行下属的人民路支行在未严格核实中年男子所持银行卡、身份证以及签名真伪的情况下,为其违规办理了银行卡补领手续,将120万存款转入其指定账号,并给男子兑付了7万元现金。之后两天内,该男子又凭补领的银行卡在株洲分20多次取走8万多元。他认为,这些后果完全是银行违规操作造成的。于是,王某多次与银行协商,要求承担被冒领款项的兑付义务,但遭到银行拒绝。协商无果,王某于是一纸诉状将银行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银行兑付存款本金135万多元,及2008年11月25日至实际兑付日的存款利息。

在法庭上,王某出示了4份证据。自己的合法银行卡;中年男子假身份证复印件;中年男子宣称失效的那份银行卡复印件;该银行卡在25、26日的取款转账记录,还有中年男子取款经过、数额及次数。根据王提供的这些证据显示,神秘中年男子的身份证除了照片和自己不一样外,其余信息完全一致;而两张银行卡的卡号也完全一样。法庭上,王某还出示了从警方调取的立案决定书,银行工作人员的调查笔录等。他说,银行刷卡器的目的就是要在刷卡器上刷出相关信息,但当时案外人(神秘取款男子)的卡并不能刷出有效真实信息,且签名笔迹不一致,但银行工作人员对此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谁之过 银行:当事人未尽保护密码义务

雨花区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了此案。对于王某的起诉状,银行方认为他们完全是按规定办理的,王某的巨款被他人取走,银行并无过错。此外,银行称,介于长沙警方已立案侦查,但未果,请求法院中止审理。

银行方面说,他们提取了9张取款凭条。从该凭条可以分析和判断,从签名的笔迹来看,和王某的笔迹都有不同。他们估计不是王某本人去办理的业务,此前有业务显示是由其他人代办,那代办人就知道王某卡的密码,章程约定凭密码支取,而王某也对此没有提出异议,对此是认可的。那25日来取款人的密码是怎么来的,他们不知道。银行说,整个事情就是原告没做到保护密码的义务,导致事情发生,后果应由王某来负责。

在审理中,银行还就本案提出疑点:为什么在该账户上存款额度在24日达到最高,25日就有人来取款,犯罪嫌疑人怎么知道卡的存款额高于127万元?取款人又是怎么知道卡的密码的?又怎么知道卡号的?王某身份证上的信息又是怎么知道的?看来,在案件尚未侦破之前,所有这些都还是一个谜!

[记者调查]

银行难验“一代证”真假

本报长沙讯 银行网点无法识别客户身份真假吗?记者昨日特地走访了长沙的部分银行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初步调查结果显示,对于持一代身份证,到柜台办理挂失换卡业务的储户,银行方面仅通过电脑系统,不一定能准确认定该客户,就是身份证上登记的那个人。

长沙某国有银行会计部负责人介绍,“目前,银行系统识别客户身份证真假主要有两种方法。一是,通过人民银行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二是通过公安部认证的身份证识别仪。不过,这种仪器只能识别二代身份证的芯片。”上述银行负责人介绍,一代身份证目前仍然有效,银行方面也无法拒绝客户使用一代身份证。对于持一代身份证办理银行业务的储户,银行只能通过人民银行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但该银行人士坦承,“对于储户的一代身份证,人民银行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只能查验和核对,身份证上的信息是否与此匹配,而无法肉眼识别是否仿冒。”

“比如,通过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可查到身份证上的名字、号码、发证机关、住址等信息是否一致。但个人头像照片却并非在该系统里都有显示。”该负责人表示,即使该系统登记有照片,如不法分子和开户人长相很像,银行工作人员也无法识别持证人真假。

“银行只是承担形式审核的责任,不承担真假证件的审核辨别责任。”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有关人士则提醒,目前,一代身份证造假现象较多,银行存在识别难的问题。他认为,银行有必要补充其他手段,来验证客户的真伪。

记者邱玉峰

提醒市民要保护个人信息防止泄露

本报长沙讯 银行卡已成为居民个人使用最频繁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但银行卡的安全系数到底有多少?银行卡里的钱被莫名转走,还并非王某一人碰到。有人认为,目前国内银行卡大多为磁条卡,克隆很容易,其安全性要靠银行整个后台环境来保障。然而,除了银行方面的原因,持卡人能否妥善保护好卡及密码,也是安全用卡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否则,类似的案例仍会一再发生。

市民朱女士有一张银行卡,里面存有2000多元钱,一直没用,可一天她在ATM机上取钱时,却发现卡里的钱仅剩下70多元。她到银行查询得知,钱是被人在广东取走的,支取金额是1300元。

“去年8月,小偷进了家,偷了钱包,结果第二天去查询时,发现信用卡被盗刷4000多元。”从事媒体工作的黄先生一讲起那次经历就特别生气。“我的借记卡在开通网上银行后都不见了1000块。”家住西站的金女士表示一直不敢申办信用卡。

长沙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王剑说,在接触的银行卡盗刷案中,很多都与银行卡信息泄露有关。不法分子用被泄露的信息做成伪卡,通过ATM或商户POS机将卡内的资金变现。

银行卡信息泄露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不法分子通过安装读卡器、侧录机等装置窃取银行卡信息,同时安装录像机偷窥密码;一种是客户缺乏防范意识,将自己的密码、卡号告诉了其他人,或由于自身操作不正确,为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如在输入密码时,没采取一定的遮掩措施。

为此,相关专家建议,银行应特别注重对ATM的巡检,加大傍晚、夜间等案件高发时段ATM的巡查和监控力度,并及时向客户提示犯罪分子作案的新手段和新动向,提高客户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发现犯罪分子作案痕迹后,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

王剑提醒,市民对银行卡应多一个心眼,即使是废卡也要及时处理。如收藏者为保持品相,不愿将边角剪下,可以用硬物将磁条面刮模糊,或用磁铁消磁,毁坏相关信息,以免日后产生法律纠纷。

记者龚芳柳 实习生赵卓 王蓓

观点:存款取出前归属银行

长沙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王剑认为,人们往往认为犯罪分子从银行盗窃的钱是存款人的钱,这是一个误区。银行存款虽然最终权属是存款人的,但存款在取出之前,该钱已融入银行的金融资金。所以,犯罪分子所盗取的,其实并不是存款人的钱,而是银行正在运转的金融资金。

银行卡案件中,多为密码被盗用。储户到银行取款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银行卡或存折须通过银行的识别系统,二是输入密码。银行识别系统在前,输入密码在后。所以,识别银行卡和存折真伪和责任在银行。不能说储户自己泄露了密码,银行对存款被盗就没有责任。

记者龚芳柳 实习生赵卓 王蓓

稿源:红网 作者:龚芳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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