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余页证据指控非法经营罪 10个高端炒客认事不认罪
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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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上庭受审 记者李振宇/摄
昨天,云南省首例利用网络非法炒卖外汇案在五华区法院开庭审理,因涉嫌非法炒卖外汇近3亿美元,昆明兴汇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10个“高管”站在被告人席上。庭审中,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10个“高管”承认自己确实介绍、帮助他人炒卖外汇,但认为应该无罪。
一早,很多闻讯而来的市民把法院大法庭塞了个满满当当,很多人甚至站着旁听。8名辩护律师组成强大的辩护团对阵3名检察官。
公诉机关出示的指控证据达20余卷、3000余页。“从2007年至2008年7月,这10个‘高管’非法介绍客户通过互联网参与境外的‘GFX’公司提供的外汇保证金交易,非法买卖外汇达2.9亿美元,许多林、徐晓东等10人的行为已构成了非法经营罪。”案发后,许多林等9人退交非法所得共计13万余元。
庭审中,10个“高管”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承认确有炒卖外汇的行为,但对指控的罪名提出异议,纷纷表示:“我们只是打工仔,一切都是按公司的安排来工作!”
“公诉机关指控非法经营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庭审中,公司总讲师、市场总监许多林的辩护律师何锡峰认为:本案炒卖外汇的真正策划、组织、指挥、获得收益的是英国注册的“GFX”公司,是英国这家公司提供了外汇交易的所有程序、平台,整个交易过程只有这家公司才可以发出交易指令和结算。“由于案件的犯罪主体不清、犯罪行为不清、犯罪数量不清及社会危害不清,请求法院按疑罪从无原则宣告许多林无罪。”
公司讲师、市场总监徐晓东的辩护律师吕翔提出:到2008年4月深圳淘金指公司案发后,国家外汇管理局才出台相关规定,认为炒卖外汇属于违法,10个被告人的行为发生在此规定前,不应被认定是犯罪,且在该规定中并未规定介绍、帮助他人炒外汇违法,而10个被告人的行为属于介绍、帮助他人炒外汇,并不在国家规定的违法范畴内。“且这是单位犯罪而非个人犯罪,即使要追究,也应追究法定代表人、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可昆明兴汇公司只是个傀儡,真正应追究的是深圳淘金指公司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因此案证据多、被告人多、控辩双方争议大,从上午9点30分开庭,一直到下午4点45分休庭时,庭审仍停留在调查阶段,且仅仅公诉机关举证完毕。最后,因证据问题,公诉机关申请法庭延期审理此案。
首席记者 段曌红 实习生 柏文婷(都市时报)
黑幕 所有炒客全是输家
昨天,记者通过兴汇公司总讲师、市场总监许多林的供述,揭秘兴汇公司的炒汇黑幕。
许多林介绍,2004年他在深圳意外认识了陈某,在陈的介绍下,他作为投资客户在“GFX”公司的平台上开户炒汇。“我当时在‘GFX’公司投资1000美金进行网络炒汇,炒了两个月我就退资走了。”
2007年,陈某担任深圳淘金指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大西南片区总经理,在陈某的推荐下,许多林认识了深圳淘金指公司的老板何国民、雷霞夫妇,深圳淘金指公司在全国各省市都有“加盟公司”,具有炒股炒汇经验的许多林也顺理成章地成为昆明市汇盈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总讲师、市场总监,并主持工作。“之后又成立了昆明兴汇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其实两家公司就是一套人马,实际投资经营人就是何国民、雷霞。”
公司由何国民、雷霞出资设立,然后雇用总监、副总监、部门经理、讲师、行政主管和前台文员在本地吸收投资者参加境外外汇保证金交易。“汇盈公司对外的合法业务就是打着销售深圳淘金指公司开发的技术软件,实际上整个连锁都是在做向社会招收客户来投资炒网络外汇业务,公司从中收取‘GFX’英国交易市场返给的佣金。”
“每个公司都有任务,何国民给昆明公司下达的任务是每月要完成4万美金的开户交易额。我在昆明汇盈公司工作6个月,只有2个月未完成客户投资交易任务,总共加起来客户投资进行交易的保证金不低于20万美金。”2007年3月至9月,许多林为公司大约发展了100-150个开户交易的客户,但公司与投资客户之间从来不签协议。
每个市场部的运作人员通过各种渠道找来客户,由公司讲师讲解股票知识、金融知识,然后将客户介绍到境外的外汇炒卖平台交易。具体流程是:首先由负责客户的经理或经理助理帮助“炒客”先在“GFX”公司交易平台上开户;客户可选择两种不同比率的杠杆保证金交易,一种是1:100倍杠杆,每手合约保证金为1000美元,另一种是1:200倍杠杆,每手合约保证金为500美元。
随后,客户把外汇保证金3000元或者1万元现金汇到深圳淘金指公司在广州的指定账户上,通过“GFX”公司交易平台兑换成美元进行交易,网上平台随即就会发邮件给“炒客”,这些款汇到深圳公司账户后,并没有进行实际交易,深圳公司是如何运作的,他们是无法知道的。对于利益分配问题,深圳公司会根据每个“炒客”实际汇款的多少,按照一定的比例返还给“炒客”,实际上很多“炒客”是不知道网上炒卖外汇的真实内幕的。所有“炒客”中,基本没有一个真正的赢家。
深圳淘金指公司声称和“GFX”公司是合作关系,各地公司吸收客户投资“GFX”公司提供的外汇交易平台,“GFX”公司按客户的交易量计算,按一定比例支付深圳淘金指公司“利润提成”。“但两家公司如何按比例提成我不清楚。”此外,深圳淘金指公司老板按交易情况,每手提成18-20美元。
汇盈公司的总监、副总监和讲师除了自己可以拉客户来投资外汇保证金交易获得“利润提成”外,总监、副总监和讲师拿底薪,同时由深圳淘金指公司根据公司业绩给予奖金。2007年3月至案发时,15个月间,许多林大约赚得人民币1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