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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真相大白 色狼“躲”在监狱 色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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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昨日下午

地点:清濛狮子山

辖区:泉州开发区警方

台海网7月14日讯(海都报记者 陈佳裕 林良标 通讯员 叶先顿 )剃着光头,戴着手铐,从监狱借出的罪犯谢某指认犯罪现场。

3年前,在泉州开发区,一名女子被反绑双手,大白天遭先奸后抢,并赤身裸体下山,警方迟迟未破案。谁也没想到,已锁定的嫌犯,却因犯他罪,“躲”进了监狱,这名嫌犯,就是谢某。

赤身裸体遇保安

泉州开发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张副大队长介绍,2006年6月16日下午5时50分许,清濛狮子山附近一工厂的两名保安,陪同一名年轻女子来报案。两名保安说,他们发现这名女子跌跌撞撞下山,身上一丝不挂,双手被绳索反绑于身后,一问被人强奸,便给她松绑,弄身衣服给她穿,并带她报案。

这名女子叫王小环(化名),22岁,福建长汀人。她说当天下午2时30分许,被一个叫“小勇”的男子骗到狮子山上,被脱光衣服反绑双手遭强奸,而后又遭受抢劫,被抢现金155元和诺基亚6230手机1部,价值1700多元。

嫌犯失踪了3年

张副大队长回忆说,受害人王小环报案时曾提到一个细节,她的男友就在市区柑舍头一酒楼打工,她从龙岩老家来探望他。探亲期间她常到路边一菜馆吃饭,那个叫“小勇”的人与她搭话,两人因此认识,随后她被骗往狮子山。

顺着这条线索,刑警们找到那家餐馆,并了解到“小勇”案发后就没再出现。不过刑警们调查后发现“小勇”是假名,他其实姓谢,四川广安人,30岁,在泉州不务正业。

锁定重大嫌疑人后,警方展开追捕,但奇怪的是,在接下来的3年里,此人却突然蒸发,案件也因此一直悬着。

犯他罪被判入狱

谁也没想到,谢某“躲”在监狱。

今年6月,警方获悉晋江市法院判决的一名罪犯,姓名、籍贯与嫌疑人谢某相同。据介绍,去年7月晋江市公安局侦查一起刑案,嫌疑人谢某涉嫌抢劫、故意伤害两罪,此案今年初经晋江市法院开庭审理,谢某被判7年有期徒刑,已押往福清监狱服刑。

专案组赶到监狱提审谢某,他终于交代了在狮子山强奸、抢劫的犯罪事实。原来,他作案后化名在外地躲藏。去年他潜回晋江,又先后犯下抢劫、故意伤害罪行。

4罪并罚要重新判

谢某因侦查需要,已被转押在泉州市看守所,等待检察机关起诉和法院判决。昨日,就他先后所犯4罪如何判决执行问题,记者采访了有关法律人士。

福建温陵律师事务所主任肖志云说,谢某前后所犯4罪要数罪并罚重新判决。

具体做法是,法院在进行新的判决时,应先撤销晋江市法院此前对谢某伤害、抢劫两罪的判决,而后将此两罪及之前强奸、抢劫两罪,共4罪分别定罪量刑,然后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进行并罚。即4罪分别量刑,在单罪最高刑以上,数罪合并刑期以下,选择一个合适刑期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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