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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等8县(区)可自行制定水费垃圾清运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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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等8县(区)成首批扩权试点

部分经济管理权限与市相同 可自行制定城市供水价格、垃圾清运费等

近日,我省启动扩权强县试点,石林等8个县(区)被列为首批试点。省政府日前出台《云南省开展扩权强县试点实施意见》、《云南省县域经济发展财政扶持措施和考核奖励办法》、《云南省县域经济发展综合评价考核办法》、《云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意见》4个文件,在石林等8个县(区)开展扩权强县试点,将在试点县(区)初步建立事权与财权对等、权责利一致的县域经济管理体制和机制。

省政府决定,根据试点县(区)选择的基本依据,在6个市确定8个试点县(区)。具体是:昆明市石林县、东川区,曲靖市马龙县,玉溪市新平县、易门县,普洱市宁洱县,丽江市永胜县,临沧市云县。据了解,试点县(区)的选择有3个基本依据,一是经济发展水平、发展活力、发展潜力在所在市中相对较好,通过扩权能够在短期内快速发展;二是通过下放经济管理权限,能够有效带动人口大县(区)加快发展,并对不同类别县(区)有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三是便于顺利推进。试点只在6个市下辖的县(区)范围内选择,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区和民族自治州下辖县不列入试点。《云南省开展扩权强县试点实施意见》提出,在保持现有行政区划不变的前提下,扩大试点县(区)的经济管理权限。

■详细内容

财政体制直接对应省财政部门

计划直接上报,财政、审计直接管理,税收管理权部分调整,是经济管理权限扩大的核心内容。具体是:试点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各业务部门的专业计划)直接报省直有关部门,同时抄报所在市有关部门;财政体制直接对省财政部门,试点的预算、决算直接对省财政部门,库款报解及资金调度管理直接到试点,政府性债务由省财政部门直接监管到试点;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直接报省审计厅备案。省审计厅授权的项目,试点直接向省审计厅申请,省审计厅研究同意后,向试点审计局下发授权审计通知书。对试点财政决算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纳入省审计厅的管辖范围;试点地税部门直接受理、审核纳税人的资源税困难减免事项,报县(区)人民政府审批;外商投资企业发生的财产损失,由试点国税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审核确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规定由省级以上(含省级)税务部门审批的减免税等项目,由试点税务部门核实后直接报省级税务部门。

投资审批1亿美元以下部分项目自己就可批

经济管理权限扩大还包括项目直接申报。

也就是说,试点县(区)投资主管部门享有《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试行)》所划定的市投资主管部门的权限;除需市综合平衡外部条件和国家、省有明确要求的项目外,试点投资主管部门享有市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权限;需申请国家和省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一律由试点有关部门直接向省有关部门报送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并抄报所在市有关部门;投资总额5000万美元以下,符合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规定的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由试点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同时抄报省和所在市投资主管部门,投资总额在1亿美元以下,限制类项目投资总额在5000万美元以下的,由试点审批,所在市商务主管部门发放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试点对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的环境评价文件的审批,除化工、造纸、电镀、印染、酿造、味精、柠檬酸、酶制剂、酵母等污染较重或者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项目外,享有市级环境保护部门的权限并负责对项目建设和运行的环境保护进行监督管理。

资质认证可直接核发所在市权限内各类证照

此外,赋予试点县(区)资质直接认证的权限。试点县(区)有关部门可以直接核发所在市权限内的各类证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由市发放的证照除外)。主要包括经营性收费、商务、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建设、交通、农业、林业、水利、科技、教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文化、新闻出版、体育、旅游、民政、劳动用工、失业管理、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证照。属省有关部门发放的证照和批准的事项,一律由试点有关部门直接向省有关部门报批、核准;企业申请拍卖经营许可、二手车评估机构许可、云南省鲜茧收购许可、云南省缫丝企业生产许可、典当经营许可,由试点自行审核,报省商务主管部门审批,抄报所在市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其中典当经营许可由省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报商务部审批;市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权限由试点行使;破产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困难企业军转干部提前退休、破产企业养老保险费欠费核销,由试点自行审核后直接报省有关部门审批,报所在市备案。本报记者 杨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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