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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做好劳动争议案审判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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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指导意见》,要求既要维护劳动者权益又要促进企业发展

据新华社电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全国法院受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数量大幅上升。为切实做好此类案件的审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出台了《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要求,要努力做到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维护用人单位的生存发展并重。既要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要促进企业的生存发展,努力做到双方互利共赢。要积极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尽量维护劳动合同的效力,慎重使用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法来解决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指导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诉讼调解的功能作用,尽可能采取调解、和解方法,注意调解程序的正当性、灵活性和可操作性,寻找各方利益平衡点,做到案结事了。

指导意见指出,要妥善处理因企业裁员引发的纠纷,严格审查用人单位的裁员行为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程序和条件。

■意见解读

出台背景??劳动争议案增长最快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出台《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此,记者围绕该指导意见的有关方面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

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背景是什么?

答:当前金融危机形势下,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已经成为民事案件中增长速度最快、涉及范围最广、影响程度最深、社会关注最多的案件类型。

基本原则??

劳动者和企业都要顾及

问:当前形势下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应秉承哪些基本原则?

答:必须坚持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原则:

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根本目标,将既要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又要维护用人单位的生存发展的原则作为当前形势下做好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工作的首要原则。

全面、正确理解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立法原意和宗旨,准确把握法律内涵,避免对法律的误读误解。要把个案的公正与社会公正结合起来,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之间的关系。

充分发挥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的作用。

畅通多层次利益诉求渠道,建立健全劳动争议纠纷解决机制。

审判难点??

困难企业裁员易引发纠纷

问:当前形势下,许多企业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和冲击,出现经营困难、转产调整并进而大量裁员引发劳动争议,人民法院对此如何处理?

答:在审理因企业裁员引发的纠纷时,既要鼓励、规范企业自觉履行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又要倡导职工理解企业确因经济困难所采取的合理应对行为。要严格审查用人单位的裁员行为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积极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协商,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对于困难企业经过多方努力仍不得不实行经济性裁员,且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确有困难的,要尽可能促使用人单位与工会或职工就分期支付或以其他方式支付经济补偿问题达成调解协议或和解协议。

财产保全??

慎用冻结资金拍卖设备

问:在劳动争议案件的财产保全工作中,要注意什么问题?

答: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要坚持区别对待:对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迹象的企业,要加大财产保全力度,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防止因企业资产流失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对暂时资金周转困难、尚有经营发展前景的负债企业,采用“活扣”、“活封”等诉讼保全方式,慎用冻结、划拨流动资金,不拍卖、变卖厂房设备,避免因保全措施不当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或导致企业倒闭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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