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首例地产商虚构按揭诈骗贷款案开审 骗贷78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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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发动员工找亲朋好友搜集身份证明,虚构买房人信息到银行按揭贷款,从银行骗取贷款7800万余元,终因还不上按揭款而败露,开发商老总、财务总监等一一落马。昨天,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这起开发商诈骗银行贷款案。据悉,此案是我省首例开发商虚构按揭诈骗银行贷款案。
伪造名单骗贷款
说起“德缘小区”、“德瀛华府”,都是昆明有影响的楼盘,同属昆明德亨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亨地产)开发。表面上看,这些地产商风光无比,可有谁又知道背后的故事呢?
西山区检察院指控:2002年底,德亨地产在昆明市广福路开发“德瀛华府”商品房项目时,为解决公司资金不足,采用伪造购房手续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方式进行“融资”,由德亨地产法定代表人谭奕明、财务总监王斌、销售经理王欣以及出纳万丽敏等人,经事先预谋策划采取由公司员工用自己的或找亲戚朋友提供的身份证明以及要求项目施工单位提供身份证明的途径,获取虚假购房人的相关材料,由王斌、王欣或安排其他工作人员与虚假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万丽敏伪造“首付款”票据,以虚假的购房人身份在工商银行昆明城市开发支行申办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之后,德亨地产把已经有贷款抵押的商品房再次卖给他人,德亨地产安排王欣以违法手段先后两次通过送钱给西山区房管局原科长董树明(已判刑)再次办理了房屋销售备案手续,使其中部分商品房再次办理按揭贷款,形成“一房两卖”。德亨地产从2003年至2007年间,共签订了108份虚假购房合同,截至今年5月20日,共计骗取本金7800多万元,其中在2006年6月29日以后,骗取工商银行城市开发支行12笔贷款共计950多万元。以上贷款至今未予归还,给银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骗贷成融资方式?
法庭上,谭奕明辩解:“我对公诉方指控的事先预谋有意见,假按揭贷款的做法是从德缘小区延续下来的,不应该是事先有预谋。我是在开发德瀛华府时,才担任公司的法人兼总经理,因资金调配困难面临停工,才按财务总监王斌提出的假按揭来操作,我并不赞成假按揭,而且向董事长姜清阳汇报过。”
谭奕明说:“我们召开过公司中层会议,是讨论同意的,假按揭是公司行为,假按揭的款项也全部投入工程。这种融资的方式早在我担任法人之前就存在,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归我管。早在2003年,公司开发的德缘小区尾款出现资金紧张后,公司采用假按揭方式套取银行贷款,但我并未参与起诉书指控的108份虚假购房合同,也没有介绍亲戚来参与,我只是负责审批工程、工程进度的问题。”
总监自称不懂财务
王斌作为德亨地产财务总监,在法庭上自称不懂财务。王斌说:“2003年4月,我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主要是管理公司的财务。2005年9月以前,我的工作是董事长姜清阳安排,之后的工作是谭奕明安排。”
“骗取贷款不是由我提出来的,在德瀛华府开工时就存在资金紧张的问题。公司总经理谭奕明在每周例行办公会上,发动公司职工、找朋友或者请施工单位找人提供身份证明。找好身份证明后,由公司出纳万丽敏虚开首付款发票到银行按揭贷款,具体如何操作,我不是很清楚。”王斌说,他担任财务总监,并不参与决策。
销售经理辩解无罪
“起诉书指控的950多万元贷款,我没有参与。2003年、2004年做销售组长。2006年以后,我被安排到安宁幼儿园负责项目。回到昆明上班,我并不知道公司在搞假按揭贷款,公司也没有人正式任命我当销售经理。”王欣说,他并没有带人来假冒购房人,没有与假冒购房人签订过一份购房合同,也没有向银行递交一份贷款申请或材料。
王欣的代理人云南唯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何锡峰认为,王欣并不是德瀛华府的销售经理,虚假按揭贷款并不是王欣所为,王欣没有参与公诉机关指控的12笔贷款,应该是无罪的。
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德亨房集团董事长姜清阳说:集团公司是在事发后才知道“一房两卖”。事发后,集团公司积极参与稳定方面的工作,协助政府部门,成立稳定组开展善后工作。保障业主利益,完成收尾工程。今年6月25日,公司对德瀛华府一、二、三批公示业主交房。
记者 柏立诚 实习生 孙晨珵 (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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