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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起,豆腐无“QS”不准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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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杨琦)今后,豆腐上印有QS”标识、生产企业名称才可放心食用。7月9日,记者从海港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从9月1日,该区将开展豆制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未获得市场准入资格企业生产的豆制品将全面禁售。

■豆制品市场准入抬高“门槛”

海港区制定《豆制品市场准入实施方案》,要求全区范围内的豆制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工商营业执照、豆制品生产许可证QS)、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书。9月1日起,将开展豆制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未获得豆制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资格(QS)的豆制品,不得生产、销售和在经营中使用。城市区现场加工零售、农村本村本乡零售的限区域零售的豆制品小作坊须在9月1日前到海港区食安办进行登记,并于2010年4月1日前整改完毕,达到豆制品质量安全管理要求并取得证照后方可继续经营,逾期未达到的将被取缔。

■豆腐上将印制“QS”标识

据介绍,此次整治的豆制品包括以大豆为原料的非发酵性豆制品,即水豆腐、干豆腐、豆腐干、豆腐泡及豆浆等。生产企业须在豆制品表面或外包装袋印制“QS”标识、企业名称等,并向销售和使用单位出具由区食安办监制的《豆制品送货单》。同时,经营豆制品的商场、市场要在醒目位置公示当日豆制品生产企业的送货单、《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书》及摊位从业人员《健康证》,并建立健全进货台账,以堵住无证无照黑作坊产品进入市场销售渠道。

■首批5家企业已获准入资格

据介绍,未取得豆制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可在9月1日前,向秦市质监局海港分局提出申请,20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受理、审核等。外埠获得豆制品生产许可证的豆制品企业进入本辖区销售其产品的,须到质监部门备案。目前,包括秦皇岛晨农蔬菜有限公司在内的首批5家豆制品生产企业已获得市场准入资格。

■发现无证豆制品市民可举报

据介绍,海港区食安办将组织质监、工商、卫生、市场等部门,联合开展市场执法检查及日常抽检,进一步加大对城市区非准入企业生产经营豆制品,特别是黑窝点的打击力度。广大市民如发现生产、经营、销售和使用无证豆制品等违规行为,可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海港区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服务中心:3644694;市质监局海港分局:3035165;海港区工商局:3609315;海港区卫生局:304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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