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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头街商用地权属引发冲突 600平米房屋成废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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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头街9.12亩商用地权属之争引发冲突 600平米房屋数分钟成废墟

一幢正在装修的600多平方米房屋,被一辆大型挖掘机在数分钟内推毁,场面一时混乱不堪。这是今年6月16日晚7时许发生在昆明市北郊龙头街的一幕,开来挖掘机推倒房屋的,是当地部分村民,而房主是湖南人赵炎群。

据了解,2005年4月,赵炎群从昆明市土地交易中心取得这里4块共9.12亩商业用地和土地上建盖的房屋。然而,从那时起,用地权属之争一直不曾平息,随着土地增值越发激烈。而挖掘机的到来,最终引发冲突。

房子几分钟就塌了

毁屋事件20多天后,当地人谈及此事时仍讳莫如深,互使眼色,“我们什么都不知道”。

“说也不怕嘛”,一位租房在此做生意的大叔表示,当晚来的村民约有几十人,挖掘机一开,房子四五分钟就塌了。

赵炎群说,被摧毁的房子有600多平方米,已经租给别人开网吧,还收了租金。事发当时,油漆工叶盛已在这个房子里干了3天。据赵炎群的代理律师张文炳给叶盛做的笔录,“我当时在刷油漆,来了三四个人,说不要刷了,房子要倒了”。叶盛记得,当时来了好多男男女女。“挖掘机挖塌房子时,我被吓着了”。

工人傅开利回忆,当时他和其他三四个人在安装消防设施,大约晚上7时左右,进来4个人,一个年轻小伙子,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让他赶紧把工具搬出来,房子要倒了。紧接着来了几十人,把工具丢到屋外,电线都来不及拔,一辆绿色挖掘机就从后面的空地开来,“事先毫无通知,吓了一大跳,没看清车牌号”。

缘起土地权属之争

赵炎群说,当晚他是7时40分接到房子被人为推倒的电话,边赶边报警,半小时后赶到,房子早成平地。“去到派出所,民警问我,是不是跟别人有什么过节或争吵?或者是什么拆迁公司干的?”赵炎群说,民警目前正在排查挖掘机是谁开来的。

挖掘机毁屋事件发生次日,当地有村民接受电视台采访时,明确表示是部分村民所为。7月4日,龙头街村民代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说,这是龙头村四、五、六组村民代表共同商量决定,不是个人行为,目的是追回房屋所在的这块原属于村里的土地。

征地补偿款又引冲突

一幢正在装修的600多平方米房屋,几分钟内化为一片废墟,让人唏嘘……事情的起因要从2004年说起,从外省来昆明投资的赵炎群偶然从龙头村村民口中得知,原龙泉供销社的9亩多土地要卖,赵炎群动了心。2005年4月20日,在昆明市土地交易中心,就这块地与昆明三禾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原龙泉供销社已与昆明三禾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合并,以下简称“三禾公司”)签订了《昆明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期限为40年。

缴清相关出让费用及契税后,赵炎群拿到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以及附着在土地上的房产的房产证。

为维权6次上公堂

准备着大展拳脚的赵炎群却没有想到,3个月后,闹心的事情就来了。

2005年7月22日,有人推倒围墙,占去了600平方米建房。目前,一直没有人承认是业主的房屋已出租4年。之后,赵炎群将龙头村村民王荣、李林、杨玉英,盘龙区龙泉路办事处宝云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五小组长胡云春、第六小组长段兴光5人,告到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将占用土地恢复原状。

法院审理后,确认了赵炎群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事实,但认为没有直接证据能够证实5被告实施了侵权,一审法院驳回赵炎群的诉讼请求。之后,赵炎群5上法庭,仅有两次因被告方放弃出庭才胜诉,但后来两被告上诉后,法院以不能证明谁实施了侵权行为为由,维持一审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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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不是个人行为

2009年2月6日,赵炎群拿到第六份判决书。

打官司4年多,赵炎群和被他告上法庭的龙头村五、六组村民们都没停止过向上级部门反映,希望能解决问题。赵炎群说,他来昆明投资从未与任何人发生纠纷,“在龙头街我前后所购买和承租的土地近40亩,准备投资1至2亿元,且全部手续合法。”

记者在村民提供的昆明市国土资源局盘龙分局2006年3月的一份报告中看到:2006年1月至2月对龙泉街道办事处宝云社区四、五、六组与原龙泉供销社土地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走访调查,原龙泉供销社由龙泉地区社员入股始建于1952年。建社初期先后采用借用龙头村公房、场地及租用村民私房的方式作为经营场地,因长期无偿占用引起村民不满。1979年,调解一次以后,龙泉供销社继续借用的房屋、场地共4宗,面积9.12亩,也就形成了现今土地纠纷的根源。

村民告诉记者,他们自2002年开始,一直和三禾公司协谈土地归属问题。后在官渡区各级政府协调下,和三禾公司达成以270万元成交的“共识”。但2005年4月份的交易中,土地被赵炎群以340万元买走。3个月后,等村民也加到340万元时,赵炎群已经办清所有交易手续。

三禾公司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没有村民口中的“共识”,这块土地原本属于龙泉供销社,供销社合并到三禾公司,土地自然归三禾公司所有。“我们当时是经过昆明市土地交易中心监督交易的土地,不是个人行为,交易是合法的。既然有人出340万元,我们又怎么会卖270万元呢?”

调解不成矛盾升级

2007年6月5日,昆明市国土资源局盘龙分局就这块土地再次提交了一份调查报告。

报告称,赵炎群所反映的两宗地的土地使用权,是向三禾公司购买并办理转让手续取得的,而并非通过拍卖获得,与此两宗地同时转让的,还有龙泉供销社老百货门市及龙泉供销社行政大楼及门市,这两宗地均有用地批文,权源清楚,使用权属龙泉供销社。

为此,这份报告处理建议为土地使用权应确定给原龙泉供销社,赵炎群通过办理转让手续,进行了此两宗地的变更登记,受法律保护,其他人在土地使用权人使用的土地上建盖房屋属侵权行为。

显然,龙头村村民们对此报告并不满意。村民给记者的一份情况说明上提到,自2008年11月17日正式接到昆明市国土局回复,“建议我村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必须按法律程序从根子上解决问题,但苦于村民三个小组无公章,不能进入司法程序……”

双方再次僵持。今年6月,政府因修路征用了赵炎群这块“纠纷”土地中的3亩多,获得补偿款541万元。当时,村民要求纠纷未解决以前,补偿款应由政府保管,不能交给赵炎群。得知赵炎群拿到补偿款后,引起了村民的极度不满,所以这次赵炎群将房子转租给他人经营网吧时,最终引发了20天前墙倒屋毁的一幕。

“房子和土地都是我的合法财产,跟拆迁公司签订合同也是我签的,按《物权法》只能是补偿给我。”赵炎群解释。

争议焦点仍是权属

“我们最大的疑问是,赵炎群的土地是怎么得来的?”村民表示,他们去昆明市土地交易中心查过档案。“档案显示交易额比我们的出价270万元少,只有268万元,另有72万元没有踪影,不得不让人怀疑当中有猫腻。”

而从赵炎群提供的两份2005年4月20日办理的公证书来看,购买9.12亩土地和土地上的附属物钱是分开填写的,土地268万元,附属物72万元,总额340万元。

目前,双方争议的焦点还是土地权属问题。村民认为,现在只能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先走行政诉讼,把土地所有权确定下来;第二步,走民事诉讼程序,“因为我们有供销社原始的股权证”。

三禾公司负责人表示,现在土地合法产权属于赵炎群,村民想要土地必须和他协商,达成买卖意愿。“如果手续不齐全,国家怎么会颁发土地证?”

让赵炎群想不明白的是,拥有合法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人,财产为什么得不到保证?赵炎群认为,以前有争议,有历史遗留问题与他无关。他希望,谁要是不相信土地是他合法取得的,欢迎正面谈。记者 谭江华/文 王宇衡/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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