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倒楼主因:上堆10米土,下挖4.6米坑,土体位移弄趴大楼

新闻晨报

关注

晨报记者 竺 钢 现场图片 □昨天,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6·27”“莲花河畔景苑”在建楼房倾倒事故调查结果。

张佳琪 制图

■责任认定预计在一周内公布 ■市安监局局长:事故责任要“兜底翻、彻底查、决不姑息” ■专家组组长:施工方“无知无畏地蛮干”

□张昱欣 □晨报记者 周思立

[倒楼主要原因]

一边是最高达10米的土方,另一边则是深4.6米的地下车库基坑——14.6米的高度差所产生的压力差,使土体发生水平位移,过大的水平力超过了桩基的抗侧能力,导致房屋倒塌。昨天,造成“6·27”“莲花河畔景苑”在建楼房倾倒事故的主要原因公布,这一说法与此前披露的专家组初步意见相吻合。

专家组于7月2日晚间10点,提出了事故原因调查和技术分析的结论意见。专家组同时确认,大楼的原勘察报告、原结构设计及备受关注的PHC管桩,经复核检验均符合规范要求。至此,事故原因的调查基本结束,调查工作重点将转入事故责任认定阶段。据了解,有关责任认定等一系列问题的进一步调查结果,预计将在一周内,通过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公布于众。

“建筑整体倒塌,在我从业46年来,从来没有听说过,也没有见到过。”“6·27”事故专家调查组组长、中国工程院院士、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结构设计专家江欢成昨日表示,通过分析可以发现,大楼原来的设计和施工基本上是符合规范的,但在施工程序,特别是堆土和挖坑方面“做得太大胆了”。

此外,市政府组成的“6·27”事故调查组已于近日进驻闵行,将进行全面调查核实。

[事故原因]

压力差致土体位移,大楼结构、管桩符合要求

昨天,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6·27”“莲花河畔景苑”在建楼房倾倒事故调查结果。市建交委主任黄融介绍,事故发生后,14位专家分勘察设计、水文地质、施工工况、检测四个小组,对事故发生的工程技术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和复核。在听取了检测、分析、复核结果汇报后,专家组于7月2日晚上10点提出了事故原因调查和技术分析的结论意见。

专家组初步分析房屋倾倒的主要原因是:紧贴7号楼北侧,在短期内堆土过高,最高处达10米;与此同时,紧邻大楼南侧的地下车库基坑正在开挖,开挖深度4.6米,大楼两侧的压力差使土体产生水平位移,过大的水平力超过了桩基的抗侧能力,导致房屋倾倒。

专家组认定,大楼原勘察报告,经现场补充勘察和复核,符合规范要求;原结构设计,经复核符合规范要求;大楼所用PHC管桩,经检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安全检测]

周边房屋状况稳定,但不等于说是安全的

专业检测人员分别对在建的其余10幢楼房、邻近居民小区、附近防汛设施和道路管线进行不间断监测,并对燃气、电力等管线进行了逐户安检。专家组根据检测结果判断,邻近居民小区、附近道路管线等未受影响;在建的其余楼房安全状况稳定,不会发生类似倾倒事故。临时撤离居民于6月29日晚全部回家,工程抢排险任务于7月1日结束。

黄融表示,将继续组织专家组对房屋安全检测提出意见,并组织相关专业单位对其余在建的10幢楼房进行检测,结果出来后,组织专家进行科学评估。根据专家的评估意见,责成相关单位采取针对性措施;如需对房屋进行加固,将责成相关单位抓紧实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标准。

黄融同时表示:“倒覆楼房周边房屋的状况趋于稳定,但稳定和安全是两码事,不等于说房子就是安全的,接下去还要对周边的10栋房子进行安全性检测。”

[事故责任]

兜底翻、彻底查、决不姑息,一查到底

随着事故原因的公布,调查工作将转入事故责任调查。在新闻发布会上,市安监局局长谢黎明表示,对此起事故的调查,市委、市政府的态度是非常明确和坚定的,即:从规划、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许可、资质管理、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的调查,要兜底翻、彻底查、决不姑息。不管涉及到什么问题,要一查到底;不管涉及到什么单位,要一追到底;不管涉及到什么人,要一究到底。不仅事故技术原因的分析要准确、科学、严谨,而且对事故调查结论,必须做到全面、公开和经得起历史检验,给社会和老百姓一个明确的交代。

事故调查组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彻底调查事故发生的前因后果,不遗漏每一个程序、不遗漏每一个环节、不遗漏每一个行为,还整个过程的本来面目;将以标准规范为依据,调查组将根据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其他原因,提出防范类似事故发生的指导性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将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对事故涉及到的相关责任人员,不管涉及到谁,将决不姑息、决不手软,依法、依纪、依规提出严肃的处理意见,严格追究责任。

黄融则表示,政府部门将深刻吸取本次事故的教训,责成市、区相关责任部门,对全市在建工程开展安全普查。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开发商、设计、施工、监理等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严格执行规范标准,强化现场施工管理,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建筑整体倒塌,在我从业46年来,从来没有听说过,也没有见到过。……说得简单点,就是无知导致无畏。这恐怕是认识上缺乏科学的态度,而发展到有点蛮干。我想这是此次事故的一个重大教训。

[专家感言]

堆土和挖坑方面“做得太大胆了”

“这个建筑整体倒塌,在我从业46年来,从来没有听说过,也没有见到过。”“6·27”事故专家调查组组长,中国工程院院士、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结构设计专家江欢成坦言,事故发生的当天,当一行14位专家看了现场时,感到了巨大震撼。

江欢成介绍,专家组在现场发现,小区内6号楼与已经倒覆的7号楼可谓“姊妹楼”,同样也存在“后方堆土、前方有坑”的问题。“只是6号楼距离基坑的距离比7号楼远些,微小的差别使可能已处于临界状态的6号楼幸免于难。”专家组当机立断对6号楼展开了“清除堆土、回填基坑”等抢险施工。据介绍,6号楼在事发第二天即向北复位约8毫米。清除堆土工作完成后,6号楼已经复位29毫米。目前6号楼的抢险已经基本完成,倒塌隐患已可排除。

江欢成同时强调,虽然对大楼倾倒的机理,专家还有着不同意见,但专家组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基本达成一致:“导致大楼倒覆的最终机理,还要在现场做一些试验研究和测试。”他肯定地表示,通过分析可以发现,大楼原来的设计和施工基本上是符合规范的,但在施工程序,特别是堆土和挖坑方面“做得太大胆了”。

[详解倒楼成因]

3000吨侧向力将大楼“推倒”

“莲花河畔景苑”倾倒大楼两侧的堆土和深坑,被专家组认定为是 “推倒”这座13层建筑的“元凶”。那么,这两个“凶手”是采用何种手段,最终导致这起罕见的倒覆事故呢?

“6·27”事故专家调查组副组长,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教授级高工、勘察大师顾国荣对此进行了详细解释。

■暗浜、古河道“都不是问题”

有一种观点认为,是大楼地下存在暗浜,加上防汛墙垮塌导致河水倒灌、连续大雨等因素共同作用导致大楼地基出现问题。对此,顾国荣指出,勘测结果表明,事故建筑物旁不仅有暗浜,还有一个古河道。然而,它们的存在,并非是造成大楼倾倒的原因。

“事实上,在上海整个城区范围内,古河道的面积占到约30%。而暗浜主要对天然地基和基坑开挖工程产生较大影响,施工方可以采取清淤换土或基桩处理等多种施工工艺解决。”顾国荣表示。倾倒楼盘已采用通过对基桩进行处理的方法,来解决暗浜的影响。

■约33米桩基足可撑起20层高楼

对于此前颇受争议的大楼桩基的“体质”问题,此次专家调查组组长、中国工程院院士、现代建筑设计集团资深总工程师江欢成表示,倾倒大楼所用的PHC管桩采用C80混凝土生产,经检验符合强度要求。

顾国荣对此则解释得更具体:“根据我们以往的经验,甚至我们建20多层的楼,它的桩也可以满足沉降要求。”他表示,勘测数据表明,倒楼的桩基放在地下约33米处。“这一层为粉砂层,从上海地区地质情况看,这一类建筑物的桩基放在这一层已经是相当安全了。”顾国荣指出,在上海不同区域造楼,打桩的深度有很大的差异。“比如在陆家嘴地区造一座30层的楼,桩只要打30米就够了;但是,在古北地区造同样高度的楼,则需要50米的桩。”

[关注倒楼理赔]

今天,开发商委托律师将与业主代表协商理赔事宜

□记者 宋 杰

晨报讯 今天上午将由闵行区信访办牵头,召开“6·27”事件中的业主代表沟通会,开发商所委托的律师将向业主表明态度,并与业主代表就理赔事宜进行沟通协商。

据悉,会上,闵行区信访办将通报在维护业主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闵行区建交委将通报“6·27”在建楼房倒覆事故的主要原因;闵行区司法局将通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的有关情况,开发商所委托的律师将向业主表明态度。随后,开发商委托的律师与业主代表就理赔事宜进行沟通协商。沟通现场将采用视频转播的方式,方便其他业主了解会议内容。闵行区委区政府将坚决维护利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督促开发商尽快拿出解决方案,依法办事,合情合理合法处理好理赔工作。

另据了解,截至昨天16时,现场接待点共接待购房者5户,7天共接待购房者423户847人。

与暗浜、古河道无关

■堆土对楼房产生约3000吨侧向推力

那么,没有生命的堆土,如何“发力”令一幢13层的庞然大物倒覆在地?“根据土性的区别,上海各区域地基能承受的堆土高度也是不同的。”顾国荣首先向记者简单普及了地质知识,上海的地表一般每平方米最高能承重8吨重量,如人民广场这一区域,地基土就是通常所说的“老八吨”,堆土高度可以到四五米;类似于吴淞江古河道和苏州河边的土层,从承载来说则达12吨左右,折算下来堆土高度可以达六七米。而倒楼事故发生地的土层承载力相对较弱,只有5吨,“其堆土一般不能超过3米”。

调查表明,在“莲花河畔景苑”的施工过程中,施工方曾在倒覆楼房北侧先后两次堆土。第一次堆土发生在半年前,其高度为3-4米,土堆距离建筑物有20米,离淀浦河防汛墙10米。“这次堆土会造成土层沉降,可能使防汛墙通道地面下沉。”然而,此后施工方在开挖地下车库过程中又出现了第二次堆土行为,从6月20日起至楼房倾倒的6月27日凌晨,短短7天时间内,一堆最高达10米的土方,在紧贴倒覆建筑物的附近矗立起来,让安全风险迅速扩大。

顾国荣表示,正是第2次迅速且大量的堆土,引起邻近范围土层发生较大程度的变形。“堆土对楼房产生了约3000吨的侧向推力,此时,开挖中的地下车库基坑,又使大楼另一侧成为临空面,大楼基桩受力发生水平位移。”据顾国荣分析,这个位移距离可能达10厘米左右。“大楼的PHC桩由此产生很大的偏心弯曲,偏心弯曲引起大楼一侧的桩产生压曲破坏,由此造成倒塌。”

顾国荣补充道,从上海的地质情况看,在软土地区要堆10米高的土堆,一定要在堆土周围区域打好支撑桩,但从事故现场看,施工地并未打填土桩,也没有相应的回填处理。

[疑点解答]

倒楼成因公布 仍有问号待解

昨天,随着“莲花河畔景苑”在建楼房倾倒事故主要原因的公布,新闻发布会上及各大论坛上也出现了对这一事故认定的疑问。其中,部分疑问得到了相关人士的解答,但仍有一些未解的问题。

■疑问一

在建的其余10幢楼会不会发生类似倾倒事故,还能否住人?

对于这一问题,市建设交通委员会主任黄融表示,目前,在建的其余10幢楼情况稳定,但是,这个稳定和安全是两码事。事故发生以后,按照专家组讨论的意见,对现场的险情和隐患采取措施加以排险,并对相邻房子的条件工况,不间断地进行检测,几乎是每半个小时就检测一次。通过一段时间的检测后发现,周边的房屋是稳定的。接下来,将请专家对周边房屋,提出安全性检测的意见。按照这个安全性检测的建议,来组织专业的检测队伍进行房屋的安全性检测。

■疑问二

车库基坑开挖是否合乎规范?是否存在没有打维护桩的问题?

“这个基坑在没有后面有大量堆土的情况下应该是可以开挖的。”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教授级高工范庆国告诉记者,在上海地区,在建筑物旁边进行深基坑的施工不止百例,在淮海路、南京路等保护性历史建筑下面进行开挖,也没有问题。问题在于,这个土并没有外运,而是就地堆放,造成大楼南北两侧显著形成了高低差,产生了一个非常巨大的土压力。楼房倾倒实际上是堆土和开挖是同步进行造成的,这个基坑本身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此外,范庆国认为,基坑从设计上讲,有4.6米的深度,按照这样的设计方案,还是符合规范要求的。但这个设计没有考虑到现在施工的工况,也就是说设计上没有考虑到有堆土,这是施工不当。如果有堆土,必须要在设计当中考虑到堆土工况的特殊要求。

■疑问三

现在所使用的PHC管桩是空心桩,如果用浇铸桩的话价格会贵一倍,但是更稳定一些,是否因为成本节约造成了倾倒?

专家组经过勘察、检验、复核认为,倒覆大楼的原勘察报告、原设计结构和大楼所用的PHC管桩都符合规范要求。“空心桩是很好的桩型,在这里运用是合适的。”

针对部分桩基是空心水泥管的疑问,江欢成表示,空心桩节省材料,垂直承载力也很强。同时,从设计角度来说,建筑物通常不依靠桩基来抵抗水平推力,而是以埋的深度来抵抗水平推力。

“用箱式基础埋度要更深,水平作用能力也更强。”他同时表示,上海土地紧张,地下空间应该利用,以后的高层建设底下是否都做箱基也是值得考虑的。

■疑问四

按照现在的调查情况,对应的责任方是哪些?

据黄融透露,事故的责任调查已经在开展,从建交委的角度来说,接下去就是配合责任事故调查,从施工管理、施工组织一系列来配合事故调查,进一步分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问题。

长安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教授周果行认为,施工单位明知道旁边有一幢高楼,不采取有效措施就开挖地下车库,并在楼房的另一侧堆土,导致楼房倒塌,施工单位要负主要责任。还有部分相关专业网友认为,现场监理、垃圾施工单位都有一定责任。

■疑问五

该楼有无进行沉降观测?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早发现的话,能不能采取技术措施加以避免?

专家组成员透露,据事故现场目击者反映,楼房倾倒的时间在5-10秒钟左右,时间很短。按照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教授级高工范庆国的分析,第二次堆土从6月20日挖坑开始,挖好坑,就把土填到北面。北面的土堆慢慢变形,再加上一些诱发因素,如几天连着下大雨,包括出事的当天也是大雨,可能会诱发土体破坏。而在楼房倾倒当天的凌晨5点半左右,达到了临界点的状态,变形是会突变了。

但对于如此庞大的土堆,为什么没有职能部门看到,或看到了没有进行相应处置,有关方面没有给出答复。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