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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店员工贪污公款潜逃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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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公款中国书店员工潜逃10年

构成贪污罪 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本报讯(记者王巍)挪用公款后辗转潜逃了10年,记者今日获悉,中国书店原业务员张某因贪污罪被宣武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1995年,在朋友的劝说下,张某从首钢辞职来到了中国书店,做了一名负责销售的业务员,并负责回收书款交回出版社。

在跑业务期间,张某动用了收回但未上交出版社的书款请客和购买衣物。据他在归案后交代,当时挪用公款是因为工资太低,自己希望在客户面前显得体面一些。

2000年底,出版社新领导上任,要求现有的业务员把之前回收的书款全部上交出版社,并且将按回收款的一定比例发放工资给业务员。

张某这才发现他这几年间挪用了出版社近20万元的书款。为逃避罪责,他躲到了安徽的一个小县城。

潜逃生涯

几年后,张某回到北京,悄无声息地又找了一份工作,但他却一直不敢与以前的朋友联络,甚至不敢见自己的妻子和儿子。

2009年3月9日,海淀分局翠微派出所核查辖区内从业人员身份信息时,发现张某系网上追逃的在逃人员,于是将其带回派出所审查并移交宣武区检察院。

张某在被捕后接受媒体采访时感叹:“被捕那一刻,我觉得终于解脱了!”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当年挪用公款后潜逃,犯罪性质已经转化为贪污罪,根据情节,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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