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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纱照收费项目须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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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拍无底洞”别想再坑人 合同范本今起征意见

晨报讯(记者 朱烁)带假睫毛、穿特制内衣、拍更高档的婚纱照……一套标称几百元的婚纱摄影就可能变成上万元了。今后,被新人诟病的“婚拍无底洞”将得到避免,从今天起,北京市工商局就婚纱摄影合同征集民意,预约套系以外的花费要明明白白罗列在合同中。

市工商局指导西城工商分局起草了 《北京市婚纱摄影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文本征集意见稿中对目前婚纱摄影服务中纠纷较为集中的订金支付、二次消费、成品质量、图像保管、肖像使用、发票开具等问题均设定了相应条款。合同中明晰列出新人特别指定的服务及收费标准、摄影师、造型师和化妆师,以及室内室外拍摄的明确地点。化妆品等提供的其他服务及服务中所使用的各种产品,均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或行业相关规范确定的要求。

广告上打出了666元、999元的超低价,拍摄过程中热情的服务小姐不时让您加点儿零碎、再加上多选片的费用,最后一结账几千元可就打不住了。为避免出现二次消费纠纷,范本特别规定经营者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消费者如实、全面地告知除预约套系外其他可能收费的产品、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比如加片的底片费、成片费以及饰品费等。

摄影店应当按照约定为新人提供拍摄、选样、取件及其他服务,对照片修整及艺术处理应当征得新人书面确认。商家可以协商价格将合同约定数量以外的样片及原始图像文件等资料转让给新人,如对方不认可,应当面将相关照片实物资料销毁,电脑原始图像文件资料及复制件删除。未经新人同意,擅自使用、发表摄影作品或者泄露新人隐私的,影楼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范本今起在“首都之窗”网站公开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7月5日前,您可以发送邮件到bjgshtc@163.com留下宝贵意见。

【各方声音】

关键词:发票

不要发票是帮影楼偷漏税

某婚纱摄影工作室经理 李先生

很少有新人主动索取发票,可能觉得不能报销,没必要开,还有一些人是熟人介绍的,不好意思主动要发票。即使消费者要发票,很多影楼也是通过打白条作为一种凭证,并说几句保证本店具有解释权之类的话,或是借口发票已经用完,可以下次来取。新人们还是应该坚持要发票的,否则就是帮他们偷税漏税了。每个影楼都有发票,就看你坚持不坚持。

关键词:质量

照片好坏评价无客观标准

某外企员工 齐先生

照片质量的评价是很主观的事情,合同中提出的评价原则没法进行标准化的衡量。我拍婚纱照时,我爱人穿了一件拖地婚纱拍外景,我们俩都非常希望这组照片能拍得很大气。但去选小样时却发现,能看出来是拖地婚纱的照片一张都没有,让我们很失望,提出了重拍的要求,但影楼认为照片拍得并没有质量问题,只是个人看法不同而已。 晨报记者 肖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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