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遇红色预警可停课停产停业

舜网-济南日报

关注

本报6月20日讯(记者 马国军)在今天召开的全市城市防汛工作会议上,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修订后的济南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该预案已正式组织实施,今后遇红色汛情预警响应时,除政府部门和直接保障城市运行的企事业单位外,其他单位可视情况停课、停产、停工、停业。

我市去年4月印发了《济南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因现实背景发生变化、响应程序待优化等原因,该预案今年进行了修订。根据修订后的预案,济南铁路局、城市建设投融资管理中心、旧城改造投融资管理中心、西区建设投融资管理中心、小清河投融资管理中心等5家纳入市城防指成员单位,市城防指成员单位增至45家。在信息检测与报告方面,除原有的气象、水文、洪涝灾情信息外,增加了工程信息的检测和报告。

根据新的预案,我市将根据汛情预警信息实施蓝色(Ⅳ级)、黄色(Ⅲ级)、橙色(Ⅱ级)、红色(Ⅰ级)预警响应。其中,黄色(Ⅲ级)预警响应时,建议市民减少外出,尽量避免在低洼地带或地下通道停留;橙色(Ⅱ级)预警响应时,停止户外集会、体育、娱乐、商业等活动,及时组织重大险情区域群众安全避险转移,建议市民留在家中,不在危险场所停留避雨;红色(Ⅰ级)预警响应时,除政府部门和直接保障城市运行的企事业单位外,学校及其他单位视情况采取停课、停产、停工、停业等紧急措施,紧急疏散低洼地区居民及大型公共场所公众,沿路临街各单位应无偿提供避雨、避险场所和开放停车场,建议市民留在家中或就近避险。

预案还充实了宣传教育、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等内容,要求各区城防指、市城防指成员单位全面加强培训、教育,全面提高居民自救互助意识和能力。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