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贪官向法官要证据
金羊网-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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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今天消息 据《新文化报》报道:“我不太懂法,但我知道,对任何案件定罪都是靠证据……我希望法庭根据综合审查判断进行判决,我尊重和服从法庭判决。”辽源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洪启涉嫌受贿案,昨日14时30分在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庭审中王洪启说。
他承认受贿4万元人民币和一块瑞士产积家牌手表,不承认检察机关起诉他的其他大额受贿。
工作笔记牵出涉嫌受贿案
今年49岁的王洪启于1992年至2007年,先后担任梅河口市委组织部长、通化市政府副秘书长、梅河口市市长、辽源市副市长,2007年12月任中共辽源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在梅河口工作期间,王洪启就认识了李华哲,并帮助李华哲取得梅河口有关规划设计项目。2001年8月,王洪启调任辽源市任分管城建的副市长后,聘请李华哲担任辽源市城市建设规划顾问,又帮助其取得辽源市人民广场、东方广场、站前广场、辽源中医院住院部大楼等多个规划设计项目。
2008年,吉林省公安厅调查李华哲敲诈勒索案时,搜到李的多本工作笔记,记录着李送给王洪启20万元。王洪启涉嫌受贿案被牵出。
案情重大曾一度补充侦查
王洪启涉嫌受贿案作为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2008年侦办的一件大案,在2008年12月26日侦查完毕,并移送给四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四平市检察院受理后发现,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2009年1月25日退回吉林省检察院反贪局补充侦查。
2月13日,吉林省检察院反贪局补查完毕,再次移送审查起诉。因案情重大、复杂,从检察院到法院都很谨慎。
4次受贿两次庭审均承认
以下4次受贿,王洪启两次开庭都承认。
第一次 在北京看病时收一万2002年底,李华哲陪王洪启到北京复查心脏。李华哲在天伦王朝酒店请王洪启吃饭,并送给他一万元人民币。
第二次 在北京学习时收一万2003年10月、11月份,王洪启到北京参加市长之家研究班学习期间,李华哲请王洪启在天伦王朝酒店吃饭,送给他一万元人民币。
第三次 在沈阳开会时收一万2004年9月,王洪启到沈阳参加东北人防工作会议期间,李华哲请王洪启在万豪酒店吃饭时,送给他一万元人民币。
第四次 在北京学习时收一万2006年上半年,王洪启在中央党校学习期间,李华哲去看望王洪启,在中央党校内茶馆里,送给他一万元人民币。
四平市检察院还起诉王洪启有3次受贿,王洪启在第一庭审前接受的调查中承认有,但在第一次庭审和昨日庭审中又予以否认。据悉,这三次的受贿金额分别为 20万元人民币、1万美元、10万元人民币。
(辛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