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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趁迁墓之机,修豪华大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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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6月1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汪长福 林江琳/文 张炎妍/图 近日,漳浦郑女士报料,在漳浦县中西林场,一座刚修建不久的豪华大墓出现在山坡上,占了山地。

昨日,这一违法行为引起漳浦县的高度重视,县民政局正在积极介入调查。

现场:背山面水墓地80平方米

该墓地位于漳浦县中西林场,距离324国道不远。记者现场看到,墓地在一条水泥路边两三米高的山坡上,面向水库,背靠青山。墓地规模较大,记者经过初步测量,发现其占地面积80平方米左右。整座墓地十分讲究,有两条排水沟,四周种植绿树。砖块是新砌上去的,墓地中央的坡面已经植上草皮。墓地没有墓碑,但墓地上撒了很多黄色纸钱,墓前还有烧香、烧纸钱的痕迹。

路过的一位村民告诉记者,这座墓地是最近动工修建的,“墓地搞得这么大,就在水泥路边上,又这么明显,这不明摆着和活人争地么?”

部门:现场调查将严肃处理此事

昨日上午,记者前往漳浦县民政局反映这一情况,该局林副局长看到照片后,当即表示,这是违法行为,将马上与记者一起前往现场查看,严肃处理此事。

随后,林副局长以及漳浦县殡葬管理所的陈副所长,与记者一起前往现场调查。上午11时许,中西林场仙洞自然村的一位管理员也赶到现场,他说,这个墓地是在最近两三个月内修建起来的,“是从附近的工地迁移过来的。”

该管理员说的 “工地”是指正在附近施工的大尖山隧道工程,他表示,工程在修建过程中遇到人家的墓地,于是墓主就将墓地迁移过来,但是他并不知道墓主具体是谁。

中西林场的一位工作人员也赶到现场协助调查,经过电话询问,他也不能确定墓主是谁。

林副局长在现场要求:第一,要尽快查清墓主,责令其限期拆除;第二,要求林场相关负责人写出调查报告,墓主逾期不执行的将进行强制平毁。

法规:严禁土葬违规者将从重处罚

2001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漳浦县人大通过了《漳浦县殡葬管理规定》,其中第十二条规定:本县辖区内的死亡人员遗体和被迁移坟墓的遗骸,一律实行就地火葬,严禁土葬;严禁骨灰装棺土葬;严禁骨灰乱埋乱葬。

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则将应当火化的遗体、遗骸擅自土葬,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平毁坟墓,强制火化遗体,所需费用由丧属承担;同时根据国土、林业、建设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从重处罚。骨灰装棺土葬、乱埋乱葬的,民政会同国土、林业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或平毁,并恢复原地貌;拒不执行者予以强制平毁,并依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报料人:郑女士

线索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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