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有个专窗 招领遗失物品
金羊网-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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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王普
通 讯 员 张毅涛 实习生 程丹
几天前,广州街头发生一则新闻:一位女士下出租车时不慎将一个公文包遗忘在车上,内有毕业证和教师证等证书。好心“的哥”及出租车公司四处打电话寻找失主;而女失主也四处寻找那辆绿色的士。
几经周折,“的哥”终于找到女事主。这位女士感叹:重要证件失而复得,很感激尽职尽责的“的哥”,但由于互相寻找耽误了工夫,自己错过了一次招聘考试。如果拾物者将失物统一送交一个地方,而遗物者上这个地方领取,就不用这么大费周章了。
其实,广州确有这样一个“中介”机构———广州市公安局治安处拾遗物品招领处。
招领处最早成立于1958年,2003年迁至西湖路102号,至今已有51年历史。历经半个多世纪,各种拾物也有着分明的“时代特色”: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生活水平较低,多是衣服、书籍、粮票;而现在,多是毕业证、身份证、数码相机、手机……
过山车甩出几十斤钥匙
还有手机、相机、钱包、眼镜,应有尽有
民警打开一个皮箱,哗!里面全是钥匙!大概有几十斤重,车钥匙、门钥匙、密码柜钥匙……,应有尽有。
民警曾宪坦介绍:“这大堆钥匙是长隆游乐园送过来的。游客在欢乐世界玩过山车时,巨大的离心力将不少游客身上的钥匙、手机、相机、钱包、眼镜全抛了出来。各种太阳镜、近视镜,也装满了另一小箱。
每隔一段时间,长隆游乐园都要将一批物品转交到招领处。
不少失物都是在出租车、酒店、游乐场上拾到、再由这些单位转交给失物招领处的。
不久前,招领处接到宝城汽车公司的一个电话:“出租车上发现一只皮箱,一个多月没人认领。”警官将箱子取回来,在三位民警在场的情况下,把皮箱打开了。
照相机、摄像机、硬盘、衣物、证书……还有一本通讯录。他们从通讯录中找到线索,最后找到了已回到肇庆的女失主。
失主领回失物时说:“我是去北京出差时,路过广州,不小心把行李箱遗失在出租车上。本以为找不到了,里面的摄像机、硬盘都是单位的东西,我正琢磨着怎么赔偿呢。这个时候你们的电话就打来了。”
“招领处”苦于知名度不够
主动上门的失主不多,民警们像“仓库保管员”
这么一则“寻物故事”让警官们难忘———
有一次,一名马来西亚女游客来到广州游玩,临走时不慎将订婚戒指遗留在宾馆房间中。由于一直无人认领,3个月后,宾馆将这枚戒指送到了招领处。
“当时大家都没太留意这枚并不特别的银戒指。”警官告诉记者,但几个月后,这位马来西亚女士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打来了电话,没想到警官告诉她戒指一直安安稳稳地“住”在招领处。民警曾宪坦说:“当时,她在电话里难抑激动,告诉我们这枚戒指对她有特别意义,是她的订婚戒指,专门请设计师精心设计,是独一无二的。”她表示会专程来广州领回这枚宝贝。
但是像这样的故事,今年上半年仅有三起。
人们丢失物品后很少主动前来认领———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少有人为丢了一副眼镜、一把雨伞而四处寻找。即使民警通过多种途径找到了失主,很多人也懒得跑一趟来认领自己的物品。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原因:从遗失的证件、证书来看,大部分失主都是外地人,他们很少有人知道广州有个“拾物招领处”。即便是本地人,知道的也不多。另外,由于公共场所缺少专门的报失机构,拾遗者需将拾获的物品专程交给派出所,才能辗转来到招领处等待主人,过程挺麻烦。
目前,招领处更像一个仓库,因为积压的物品太多,民警们要对部分物品定期消毒,防止霉变。这些物品,一般会存放三个月,期限过后,按照有关规定就属“无主物品”,招领处会对其进行分类,把有价值的东西作价变卖,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警方提示
拾物者和失主
招领处等着你
一、当您在街上或公共场所拾得遗失物,应立即送交当地公安派出所、巡逻民警或直接交到位于西湖路的广州市公安局拾遗物品招领处;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学校等单位范围内拾得遗失物,应立即交该单位的保卫部门;凡拾得机密文件、重要图纸、资料、违禁物品、危险物品应立即送交当地公安机关。
二、当您发现自己的财物丢失,首先应回忆丢失的时间、地点,并到遗失地点,如当地派出所、商场、公共汽车站、出租汽车公司、地铁站等处查询,若查询无结果,可到招领处查询登记。
三、如失物已查获,并核对属实的,即可办理认领手续。认领失物时,须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足以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委托他人代领失物的,须凭失主的委托书、证件和代领人的身份证认领。
四、当接到招领处寄发的查找信、电话通知时,请及时前来办理认领,逾期无人前来办理按自动放弃处理。
招领处查询电话:020-833776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