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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路被猫抓伤,谁埋单?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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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小姐的脚留下了伤痕。

市民向小姐在买菜途中被3只猫又抓又咬

猫主:有两只猫是我的,可那只野猫才是罪魁祸首

市场管理处:此处多有猫出没,赶也赶不走

本报讯 (记者周伟涵摄影报道)三只猫在路人脚下互相厮打,其中一只猫咬了路人,路人吓得跳起来踩到另外两只猫,于是又遭到这两只猫的抓咬。

前日下午,市民向小姐去东城区樟村市场买菜就在一间杂货店门口有此遭遇。

这些猫从哪里来的?向小姐的伤又应该由谁负责呢?

杂货店外被猫抓咬

前日下午4时许,东城区市民向小姐去樟村市场买菜。在市场门口一间副食品杂货店外看见店里面有3只猫在互相厮打。

突然间,那些猫从里面闯出来,往她脚下直冲过来,接着3只猫开始在她脚下乱闯。“平时常常在市场见到有猫出现,觉得不会有什么事”,向小姐便停下来,准备让这些猫闹完后再走。

向小姐说,就在那些猫闹的过程中,一只黄色的猫突然朝她的左脚脚底边缘猛咬了一口。

向小姐吓得跳了起来。然而,就在她双脚落地的时候,碰巧踩到另外两只猫的尾巴,“那两只猫可能被踩疼了”,向小姐说,那两只猫分别在她两只脚上乱抓起来,不久,一滴滴血就开始从她的脚上流出来。

向小姐只好用力将这几只猫都各自狠踢了一下,“它们觉得疼了,才慢慢跑开”。她觉得自己很冤,无端被杂货店养的猫又咬又抓,她要求杂货店老板带她去打预防针,并为其出全部医疗费用。

杂货店老板称冤枉

对于此事,杂货店老板苏先生觉得挺冤枉的。

昨日,他告诉记者,那三只猫中,黑猫和花猫确实是自己养的,“但那只黄猫不是野猫就是附近村民养的,最先咬人的就是那只猫”。苏先生说,自己养的两只猫是被踩了尾巴之后,因为疼才抓向小姐的。

苏先生愿意赔偿向小姐打预防针的一半医药费。可苏先生的想法却遭到向小姐的拒绝。向小姐认为,那3只猫是不是苏先生养的自己并不清楚,“但猫确实是从他家里出来的”。

猫多赶也赶不走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东城区樟村市场。市场一位商家称,这一带经常有猫狗出没,因为市场堆放的东西比较多,“特别是在这个季节,天气比较潮湿,老鼠经常出没”,他称,为了灭鼠,一些商家也养起猫。

东城区樟村市场管理处卢场长告诉记者,一些买菜的顾客常常带着猫和狗出来逛。猫和狗比较容易起冲突,也容易伤人。商家养的猫、狗还好,出了事有商家承担责任,“但野猫咬了人就不知道找谁了”,而且每次赶走这些猫后不久,它们又会回来了。

黄猫是谁的

是问题关键

广东蓝天柱律师事务所李志国律师称,这个案件的关键问题在于这只黄猫是否由苏先生饲养的。

如果该猫属于苏先生的,那么,他作为猫的主人,自己的猫伤及别人,他必须承担所有责任,“确定最先主动咬人的猫的主人,由其主人进行赔偿是最合理的”,但如果黄色猫是流浪猫,那么向小姐就只能自认倒霉。

李志国说,对于后面两只猫,开始并没有咬向小姐,后来“向小姐踩了猫”才导致这两只猫又抓又咬,这种情况,猫的主人没有必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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