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医生持手术刀捅死前妻男友
长江商报
一审获判死缓
本报讯(记者 谭经田 通讯员 麻玉国 麻涛)离婚后,不满前妻交新男友,外科医生持手术刀将前妻男友捅死。昨日,记者从法院获悉,该医生因犯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赔偿24万余元。
女孩为爱远走他乡
10年前,武汉市职业医学院护理系学生19岁的女孩小丽,与同一所学校临床系学生林子相恋。大学毕业后,小丽跟随林子来到竹溪,在竹溪县医院当了护士,林子则在该县另外一家医院上班。2001年12月,小丽发现自己怀孕,便与林子结婚。
由于小丽性格开朗爱结交朋友,很快在医院崭露头角。2004年,小丽被调到医院宣传科任副科长,后又升任科长,而林子也因为工作出色,被调到竹溪县医院上班。
持手术刀捅死前妻男友
2007年,小丽在一个副科级后备干部培训班中认识了该县的大明(化名),两人开始交往。林子知道二人交往后打了小丽,并多次与其争吵。
2007年7月,经历多次打闹后,小丽和林子协议离婚。离婚后,小丽继续与大明交往。2008年12月11日19时许,刚刚从手术室出来的林子接到朋友的电话。朋友告诉他,小丽此时正在大明的住处。于是,林子去了大明的住处。林子与大明先是争吵,后发生厮打。
在厮打过程中,林子敌不过大明,便掏出兜里的手术刀刺进大明胸部。大明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林子向民警自首。
开庭时当庭翻供
今年5月19日,由十堰市中院在竹溪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林子故意杀人,且有自首表现。但让人意外的是,林子当庭推翻了案发后的第一次笔录内容,否认自己故意杀人,并辩称是故意伤害致死。
林子称案发前他已与小丽离婚,但孩子的抚养费问题还未解决。案发当天,他刚从手术室出来,听说小丽在男友大明的出租房里,故去向小丽讨要抚养费而不是报仇,手术刀是无意识放在兜里的。他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用手术刀刺死大明的。
近日,十堰市中院经审理后认为,林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