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自行车相撞谁说的是真相?
大河网-河南商报
交警:碰撞不留痕、现场难保留、责任难划分
■商报记者 肖风伟
机动车发生碰撞,通常情况下,凭擦痕就能认定责任,而自行车间发生事故,责任却不是那么好划分。
郑州市一位交警说,碰撞过后没擦痕、现场没法保留,这都给自行车间的事故处理带来麻烦,往往只能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事件
俩自行车“接吻”,一中学生受伤
去年9月5日下午2时30分,郑州市民杨女士骑自行车上班。时值上班高峰期,慢车道上行人、车辆较多,杨女士骑车格外小心,途经文化路与黄河路交叉口东100米时,与骑车同向行驶的中学生小白撞在一起,对方倒地摔伤。
对事发过程,双方各执一词。小白说,当时杨女士骑车很慢,在前方晃晃悠悠的,他骑自行车试图从右侧超过去,杨女士的车把突然向右一偏,致使两车车把挂在一起,他倒地摔伤。
与之不同,杨女士则说,当时她骑车去上班,车速正常,事发地不在路口,她没拐把也没晃悠。小白骑着一辆山地车从右侧超车,撞倒路边停放的电动车、自行车,碰上她的胳膊后摔倒在地。
“发现倒地的是一名学生,我就好心帮忙给他妈打电话。”杨女士说,小白的妈妈赶到现场后,她陪同一起打车赶到医院。
判决
事故原因无法确认,法院判决对半担责
来到医院后,小白的母亲张女士报了警,称杨女士撞倒儿子致其摔伤。
交警部门受理案件后,出具事故认定书,但没对事故原因做出认定,也未划定责任。认定书称“在询问、调查后,经集体研究,无法查证该事故事实”,建议当事人通过诉讼解决。
今年1月4日,小白将杨女士起诉至金水区法院,索赔损失近2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因公安部门无法确定该事故责任,应由双方对半承担,判决杨女士赔偿小白损失的50%,即6494.42元。
6月2日,小白接到判决后提出上诉,称判决书“认定事故原因不清,划分责任不当”,要求杨女士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张女士说,小白左胳膊断了两根骨头,住院治疗了一段时间,至今还带着两块钢板,胳膊上留有两个10厘米长的疤痕,马上就要中招考试了,小白的体育考试就是个问题。
争议
送伤者去医院,做好事还是尽义务?
“撞到孩子还不及时报警。”张女士说,杨女士这么做,是故意破坏现场,企图逃避责任。
对此,杨女士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骑车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她的自行车没后视镜,看不见后边的小白。
“他的车速太快,在右侧超车时也没敲铃警示。”杨女士说,她是正常行驶,没有留意后面车辆动向的义务,小白摔倒与她无关,所以当时就没报警。
提到送小白去医院的原因,杨女士说,事发时14岁的女儿也骑车跟在身后,当时想给女儿树立个榜样,就让女儿先去学校了,她主动陪张女士送小白去医院,没想到对方说是她撞的人。
对于法院一审判决结果,杨女士也表示不服。她说:“人不是我撞的,让我赔钱太冤枉了!”
尴尬
发生碰撞少有擦痕,自行车事故难认定
对于上述事故真相,交警与法院没能查清,暴露出自行车事故处理的尴尬。
郑州市交警一大队一位孟姓民警说,自行车超车,撞上前面自行车正后方才算追尾,而对于其责任划分不能一概而论,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孟警官说,自行车间发生事故,责任往往不好划分,这是因为碰撞过后一般没有擦痕,有的发生事故后就将车挪开了,现场没法保留,赔偿问题就只能通过协商解决,实际工作中很多事故也都是这么处理的。
此外,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全根提到,机动车、电动车都有时速限定,自行车则没有,自行车一旦超车发生碰撞事故,处理起来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没法认定人家超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