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每年评一次每次评两家

南方日报

关注

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制造业企业均可参评

东莞市政府决定从2009年起设立东莞市政府质量奖,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制造业企业均可参评。本报记者苏仕日摄

本报讯(记者/刘慕华)记者昨日获悉,东莞市政府决定从2009年起设立东莞市政府质量奖。市政府质量奖是东莞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由市政府批准、表彰,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获奖企业不超过2家,每家企业奖励100万元,服务业、制造业企业均可参评。

企业必须在东莞登记注册

据市质监局质量科科长卢波介绍,之所以设立东莞市政府质量奖,是为了提升全市宏观质量管理水平,拉近全市与国际发达地区在质量管理方面的距离,促进全市经济产业转型升级,树立“质量东莞”的形象及质量管理标杆,激励带动全市企业实现管理升级和质量提升,并为省政府质量奖培育后备企业。

目前,全球79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质量奖活动,包括著名的美国质量奖、欧洲质量奖、日本质量奖等。我国6个省(直辖市)、15个经济较发达的市也相继开展了政府质量奖活动,其中包括广东省和深圳市。

据介绍,参评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必须在东莞市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质量管理成效显著,产品、服务、经营质量、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等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对东莞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等条件的服务业和制造业的企业。

争取明年春节前完成评定工作

据卢波介绍,市政府质量奖评选有以下程序:首先由企业自愿提出申请,然后进行材料初审,综合评分达到600分以上,再经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组对参评企业进行材料审核和现场审核后,再报市政府审核确定获评企业,最后由市政府对获评企业予以表彰及奖励。

据了解,市政府质量奖评审标准为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卓越绩效模式是当前国际上广泛认同的一种组织综合绩效管理的有效方法或工具,其核心是强化组织的顾客满意意识和创新活动,追求卓越的经营绩效。

“目前市质监局正制定东莞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卢波介绍,拟于今年7月启动评审工作,争取明年春节前完成首届质量奖评定工作。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