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收假币逾300元须报警
金羊网-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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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公安与金融机构共建打假币线索收集机制
■新快报记者 区君君 通讯员 刘浩斌
自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假币犯罪“09行动”以来,佛山公安机关与金融管理机构紧密协作,共同开展打假币宣传工作,并举办了10场街面宣传咨询,接受3000多人咨询,向群众发放第五套人民币识别手册25000多本、举报假币宣传卡12000多张。
截至昨日,佛山公安机关立假币刑事案件9起,破案9宗,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逮捕7人,起诉6人,立假币治安案件72宗,行政处罚违法犯罪人员23人,打击收缴假币26万元。为进一步拓宽打假币线索来源,佛山市公安局与金融机构共建打假币线索收集机制。
举措1
银行收假币超过300元报警
各商业银行网点柜台发现假币数额在300元以上的,必须立即向辖区派出所报警,公安民警立即到场核查相关情况;数额在300元以下的,必须登记假币持有人的详细情况,报佛山市人民银行,由金融管理机构送佛山市公安局打假币犯罪“09行动”办公室。
举措2
每半个月汇总一次
各商业银行每半个月向金融管理机构汇总一次临柜收缴假币情况,金融管理机构将临柜收缴总量及假币样本送佛山市公安局打假币犯罪“09行动”办公室。
举措3
按规奖励举报人员
佛山市公安局与金融管理机构鼓励人民群众举报假币犯罪线索,对举报的线索经查证核实,破获假币犯罪案件的,将对举报人按照广东省打假币有关奖励规定予以奖励。举报电话:82803170,82803171。
举措4
按规没收假币
对于各商业银行网点临柜发现的假币,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没收。
另外,对于以“HD”和“HB”打头的钞票,如果是假币,商家可以拒收;如果是真币,商家就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否则违背了货币流通的相关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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