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处理尺度未放宽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蔡志军报道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下称《决定》),今天全文向社会公布。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李华楠表示,《决定》对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尺度不是放宽了,而是处理方式更灵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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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了五大关键问题
《决定》是一项新政策,它将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甄别主体、宽严相济、依法处理、逐步解决的原则,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通过确权、拆除、没收、临时使用等方式处理历史遗留违法建筑。
李华楠认为,这次立法突破了五大难题,解决五方面关键性问题。
第一,摸清全市违法建筑的底数。它要求“市政府应当对全市违法建筑进行全面普查,建立违法建筑台账和数据库。”规定对不申报者依法予以拆除或者没收其违法建筑。这将有助于摸清底数,将其纳入规范管理中。
第二,对符合条件的违法建筑确权发证。经普查记录的违法建筑,符合确认产权条件的,适当照顾原村民和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在区分违法建筑和当事人不同情况的基础上予以处罚和补收地价款后,按规定办理初始登记,依法核发房地产证。
第三,明确了必须坚决拆除的违法建筑的范围。属于《决定》第九条所列的六种情形必须依法拆除,不留任何商量的余地。
第四,给予违法建筑一条新的出路。这就是“临时使用”,“加强管理”。过去对违建要么没收,要么拆除,处理方式较为单一,处理方式对抗性强,不利于违建的妥善处理。准予部分符合一定条件的违建在政府的严格监管下临时使用,做到物尽所用,是实事求是的。这样做,也可以把所有违法建筑置于政府的有效管理之中。
第五,《决定》既不让违法者占便宜,也不让老实人吃亏。它规定“原村民所建非商品住宅未超过‘两规’最低控制标准的,在实施相关改造、拆迁时,应当给予政策优惠。”它要求“市、区政府积极推进旧城(村)、旧工业区更新改造工作,完善配套设施,改善环境。”这对原村民房产的升值,杜绝违法建筑具有促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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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尺度没有放宽
《决定》第六条规定:经普查记录的违法建筑,符合确认产权条件的,适当照顾原村民和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在区分违法建筑和当事人不同情况的基础上予以处罚和补收地价款后,按规定办理初始登记,依法核发房地产证。
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期间,一些媒体和专家把这一消息解读为深圳小产权房政策有松动的迹象。
李华楠在就《决定》出台答记者问时表示,新《决定》与过去的法规文件一脉相承,前后衔接。许多条文比原有规定不是放宽了,而是更严了。
比如关于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界定范围更加严格,更加清晰;《决定》调整处理的对象除原村民及原集体经济组织外,也涵盖了其他违法建筑,使处理不留死角,做到全覆盖。《决定》还实行严格的违法建筑普查制度,全市的违法建筑都将纳入规范化管理。
李华楠认为,与原有的法规文件相比,新《决定》的处理方式更灵活,更切合实际,更具可操作性。
比如对处于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的违法建筑,过去的法规规定一律拆除,可是实际操作中行不通,因为有的村,整个或大部分建筑群都在线内,要全部拆除缺乏可操作性。而这次出台的《决定》转换了思路,要求政府适当优化、合理调整基本生态控制线,然后根据本决定的基本原则进行处理;又比如,关于违法建筑的拆除问题,《决定》不仅规定了范围,而且规定了拆除的步骤和可行办法。这些灵活政策不是放宽了处理的尺度,相反,恰恰使“从严”的一贯精神原则得到更好地贯彻,使违法建筑能够切实得到处理。
市建设局:
推进深港建筑市场一体化试点
本报记者丁荡新 通讯员吴涛报道 市建设局局长李荣强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争当城市建设科学发展的排头兵,并推进深港建筑市场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
李荣强表示,市建设局首先将发挥重大项目投资拉动效应,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全市建设系统将围绕保增长促发展大局,推进“十大服务举措”,抓质量、抓安全、抓进度、抓造价、抓服务,确保各项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同时,市建设局将创新深港建筑市场合作,统筹区域协调发展。一方面推进深港建筑市场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逐步实现市场互开、资格互认、标准互通、体制互接、资源互享、优势互补。另一方面,推进珠江口东岸城市建设一体化发展,建立三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席会议,整合东岸城市建筑资源,促进市场要素自由流动,优化建筑产业布局;目前,市建设局已与惠州、东莞两地建设主管部门签署了三市城乡建设紧密合作框架协议。
市财政局: 探索发行地方债
本报记者刘万专报道市财政局6月1日下午举行贯彻落实《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工作会议,乔家华局长表示将全方位推进“先行先试”,通过探索发行地方债等方式积极拓展增收节支渠道,通过创新国库先进管理模式实现以财生财、创新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模式提高社保结余资金收益率及压缩一般性行政开支等方式,努力提高财政收入,减少行政支出,使更多的财力用于推进改革。
据财政、社保单位统计,深圳的社会保险发展至今已有27年,一直保持良好的发展状态。到目前为止,养老、生育、医疗、工伤、失业等五大险种参保人次超过2600万,各项基金结余达到800多亿元,在全国大中城市中基金结余量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