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跨区住院可报销
南方日报
报销比例提升到55%,广佛医保同城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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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三琴实习生/何琳通讯员/卢建华)今年7月1日起佛山医保参保人可跨区住院报销。这是日前获批通过实施的《佛山市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透露的。这标志着市民期盼5年的五区医保同城成为现实,也为广佛医保无缝对接迈出实质性一步。
个人缴费只出一半
《办法》规定,已经参加了各区住院医疗保险的223万本市户籍居民,以及8万在佛山高等院校全日制学生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正式脱离原来各区的住院医保制度,同时均被纳入新的住院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范围内。具体参保条件要求与原来区级统筹时一样,即本市户籍居民以家庭为单位(户口簿为准)参加全市的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但不能选择性参加。
在缴费支付比例上,区、镇两级财政按筹资标准的50%进行补助,个人按筹资标准的50%缴纳。禅城、南海、顺德参保居民每人每年只需缴纳165元,而高明、三水参保居民每人每年只需缴纳80元。
创“3+2”模式破五区经济不平衡难题
事实上,佛山在2004年前已实施了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全省最早实施居民住院报销的地方之一。由于五区经济发展不均,各区参保缴费不一,待遇相差较大,长期以来实施区级自行统筹,区与区之间的住院报销不能互认。《办法》的实施将打破这种局面,开启佛山医保同城时代。
那么此次市级统筹后如何破解五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我们在对接制度的设计上采用了‘3+2’的划分办法,将五区分成两类:一类区为禅城、南海、顺德,二类区为高明、三水。划出两类区后,在缴费和享受待遇时也有所区分,其中一类区每人每年缴费330元,二类区每人每年缴费160元。而在享受待遇时,一类区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二类区为8万元。”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林征介绍,这次住院医保市级统筹的目标是将报销比例提升到55%,而且还要将报销药品范围进一步放宽,让市民享受更多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广州医保同城也已起步
《办法》补充到,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其中,一类区参保居民在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是50%,二级医院是65%,一级医院(含社区定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是75%;而二类区参保居民在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是45%,二级医院是55%,一级医院(含社区定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是70%。而恶性肿瘤手术以及放化疗治疗、心脑疾病手术治疗以及肝、肾和骨髓移植住院的统筹基金支付在上述比例标准上增加10%。而且我们要求,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要在上述规定之上。”他说。
此外,凡参加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女性参保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妊娠分娩,享受统筹基金一次性生育补贴,自然分娩600元,剖宫产及双胎以上妊娠分娩1000元。同时,病理引产和妊娠、分娩并发症住院的医疗费用按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支付。
林征透露,佛山医保同城为下一步与广州无缝对接打下基础,“广州也在操作内部的医保同城,只有两个城市都各自实现同城后,两市医保同城也就顺理成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