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儿子被父母绑在猪圈致死

常州日报

关注

勐海县一对无奈的父母,为严加管教偷盗成性的儿子,用铁链和拖拉机的皮带把刚满15岁的儿子绑在猪圈里半个月,不料,非但没有达到管教目的,反而却永远失去了儿子。

据警方调查了解,15岁的张李发自小偷盗成性,不听管教,多次被派出所带走。因其还没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而且其所盗财物也没有达到法定定罪数额,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每次都只能通知其母明小娣和继父张文忠交赔偿金后把他带回。

某日,张李发又因偷盗被抓。张文忠越想越气,他当继父才4个月,就因继子偷盗别人的财物赔了4000余元。于是到家后,夫妻俩一合计,便将张李发的双手用绳子捆住,并用拖拉机上的一根皮带把张李发拴在了家旁边的猪圈里。

就这样,在随后的12天里,张李发白天被拴在猪圈,晚上则被锁在卧室里。期间,张李发经常企图逃脱,一直用劲挣扎,结果紧锁的铁链把他的右手腕磨得血肉模糊。10月21日,张李发开始不进食了,磨伤的右手开始发炎肿胀,手腕肤色发黑。张文忠和明小娣连忙把铁链从张李发的手上松开,改为每天拴住张李发的脚。10月25日晚上7点,夫妻二人回到家中发现张李发已死在猪圈里。死的时候,张李发右手皮肤变得漆黑,右手肘关节至小臂约15厘米长的一段皮肉已经不见,只剩下已经脱落外露的骨头……经法医鉴定,张李发死亡原因为感染导致肌体多器官功能衰竭。

勐海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文忠和明小娣采用铁链、皮带捆绑的方式将其子捆绑在家中,致其死亡的严重后果发生,二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虐待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本案中被害人经常在外偷盗,屡教不改,对案件的发生有重大过错,且二被告人在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本院在量刑时予以考虑。为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害,维护社会秩序,遂作出以上一审判决。

留摘自5月20日《都市时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