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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彩霞告“顶替者”索赔13万

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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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彩霞向记者展示同学王佳俊的照片。

天津消息 “天津师范大学学生罗彩霞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一案,15日下午正式在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立案。冒名顶替者王佳俊和其父母,以及湖南和贵州的相关学校与教育机构等七被告被诉至法院。罗彩霞共要求王佳俊赔偿其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13.52万元。

法院缓收罗彩霞诉讼费

5月16日上午,记者联系到安刚律师,据他介绍,被告共有七个,第一被告是王佳俊,她的父母王峥嵘和杨荣华、湖南省邵东县第一中学、湖南省邵东县教育局、贵州师范大学、贵阳市教育局,同时成为被告。由于考虑到罗彩霞还是在校大学生,没有固定收入,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决定缓收罗彩霞的诉讼费用,可待一审后再缴纳。

原告罗彩霞认为,被告王佳俊在其父母的直接帮助下,以不正当手段冒用了原告的个人身份及高考成绩就读于被告贵州师范大学,并取得相应(本科)《毕业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构成对原告姓名权及受教育权的侵害,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其他被告作为原告高中阶段就读学校、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第一被告大学阶段就读学校、负责审核颁发《教师资格证书》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未尽合理审查义务,主观上存在过失(且不排除故意),客观上亦对第一被告的上述侵权行为提供了帮助,故亦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曾3次提起诉讼均未立案

记者随后电话联系到罗彩霞,她说,“王佳俊冒名顶替我上大学,给我造成很大伤害,但说实话,我现在并不特别怨恨她。我打官司的主要目的,只是为了能赢回我的身份。至于我会不会出庭,目前还在考虑当中。”

据记者了解,这是罗彩霞第4次向法院提出起诉。此前她曾先后3次向天津市河西区法院、西青区法院、南河镇法庭提出起诉,但当时均没有立案。

16日上午,记者联系到贵州师范大学,校方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还没收到法院发过来的正式起诉函,如果收到,他们将积极应诉。

王父造假证据被掌握

湖南邵阳市有关部门15日就罗彩霞被同学王佳俊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的调查情况向社会进行了首次通报,称已经掌握当事人王佳俊的父亲王峥嵘伪造公文、证章的相关证据。

调查组成员、邵阳市纪委副书记肖益林介绍,王佳俊的户口迁移证、体检表上的公章都是伪造的。但是谁从邵东县地界岭派出所盗走的正版户籍迁移证这个环节,目前调查组还在排查当中。王佳俊的档案已经从贵州取回到湖南省公安厅进行技术鉴定。据介绍,罗彩霞信息的提供者已初步查清,为原邵东一中高三班班主任张文迪,提供信息包括罗彩霞2004年的高考分数、考号、身份证号等。

综合新华社、央视、《法制晚报》报道

罗彩霞告了谁告了啥

被告对象共7个:

第一被告:王佳俊

共同被告:王的父母王峥嵘和杨荣华、湖南省邵东县第一中学、湖南省邵东县教育局、贵州师范大学、贵阳市教育局

诉讼请求共5项:

1.确认第一被告构成侵害原告姓名权、受教育权的行为,并判令其停止该侵权行为

2.判令第一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5200元,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3.判令第一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4.判令各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

5.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王佳俊“失踪”送达起诉书有障碍

“正如媒体所说,目前王佳俊处于‘失踪’状态。”罗彩霞的代理律师徐国强说,立案后法院需将起诉书送达被告。如果王佳俊依然不出现,可能会采用公告送达,即通过报纸等公告方式。

公告送达的时限是60天,如果到了截止日期王佳俊还未现身,就当其缺席处理。“案子可能会顺延约两个月。”徐国强说。

另外,被告王峥嵘目前被湖南省的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他在异地的看守所被羁押,在哪里开庭也是个问题。”徐国强说,一般情况下,如果被告羁押在本省的看守所,法院可前往看守所开庭;但这种到异地看守所去开庭的情况,还是比较罕见的。“理论上行得通,实际处理时可能会存在一些障碍。”徐国强说。

事件回放

●2004年,湖南邵东考生罗彩霞,被高中同班同学、邵阳市隆回县公安局原政委王峥嵘的女儿王佳俊冒名顶替上大学。

●2009年4月起,罗彩霞为了讨回自己的身份,决定诉诸法律,但三次起诉未果。

●2009年5月,该事件被曝光备受舆论关注。公安部、教育部相继批示严查此案。

王佳俊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已被注销,王佳俊的父亲王峥嵘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王佳俊、罗彩霞两人当年的高三班主任张文迪被邵东县纪委“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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