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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确定 最低1320元 最高6600元

大众网-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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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柴叶

□通讯员 宋少勇 王皓亮

葛安吉

本报烟台5月14日讯14日,记者从烟台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今年烟台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于近日确定,最低限额为 1320元,最高限额为6600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基数与企业相同,最高缴费基数为 2200元。

据了解,烟台市2004年开始实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合一的社会保险制度,社保缴费基数根据工资水平逐年调整。2008年,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为 1142元。统计部门数据显示,2008年度山东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6404元,根据这一数据,烟台确立了新的缴费基数。目前,烟台市以企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当年月缴费基数的标准,新成立企业无上年度工资的,以职工第一个月的工资总额作为当年月缴费基数标准。按照这一标准,缴费基数低于省2008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 的,按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即1320元)缴纳。缴费基数高于省2008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最高基数6600元缴费。

金融危机情况下,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收入有所下降,为了减轻他们的负担,劳动部门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可在最低月缴费基数1320元和最高月缴费基数2200元之间自由选择缴费基数。此次缴费工资基数标准出台后,烟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据此从 2009年1月份起,重新调整最低和最高限额,调整部分将实行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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