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法办案资中两警察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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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警察造假落网
5月13日上午,内江市中院作出宣判:被告人陈文、罗康国,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一起长达9年的警察徇私枉法案,由此大白于天下。而在该案尘埃落定的背后,是内江市检察机关检察官与两造假办案民警的斗智斗勇……
新闻A面
茶馆打麻将起争执杀人凶手潜逃落网被判无期
1996年除夕前的一个夜晚,黄建国路过资中明心寺镇街上一家茶馆,张怀忠约其打麻将。打牌过程中,两人发生争执。朋友拉劝下,黄建国离开茶馆,后又返回取帽子时,被张怀忠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刺死。随后张怀忠逃离。1999年1月1日,潜逃3年的张怀忠被河南南阳警方抓获,并移交资中警方。
一审庭审中,内江中院采信警方证据,以黄建国被劝走后又返回现场,首先动手打了张怀忠而激化矛盾,张本身具有过错;张在河南南阳因骗人摩托车被抓获后,能如实供述当地警方未掌握的在四川老家杀人的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为由,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判处张怀忠无期徒刑。
死者父母讨公道9年申诉引起检察长重视
面对一审判决,黄建国父母黄吉高夫妇不能接受。为给儿子讨公道,夫妇踏上长达9年的申诉路。2007年2月,黄吉高夫妇走进内江市检察院检察长钟长鸣办公室。
黄吉高夫妇反映:案发时儿子的两位朋友黄传林、周贤文正在现场,当晚曾接受现场办案民警询问,后来又分别被警察找去取证。在第二次取证时,警察未将笔录给二人看,只是将两人的证言读给他们听;两人听后,也没有看记录的文字内容,就在证言上签了字。“黄、周二位证人没想到,办案警察从中作假。”
听到这里,钟长鸣敏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当即要求控告申诉处欧力、黄文两位检察官办理此案,查清案件真相。
新闻B面
检察官深挖细查发现“办案说明”疑点
办理此案中,黄文将焦点集中在办案民警造假的嫌疑上。南阳市宛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呈请刑事拘留报告书》“拘留的理由和根据”一栏中,有如下记录:“1999年1月1日夜11时许,根据群众举报抓获张林。据反映:张林原名张怀忠,在原籍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明心寺镇将四川省硫酸厂劳动服务公司职工黄建国杀死后潜逃至南阳。”
上述书证证明:南阳警方抓张怀忠的直接原因,是获知他在四川老家杀了人,而并非骗人摩托车被抓后,才主动自首在四川的杀人事实。
仔细阅读全部卷宗后,欧力、黄文两位检察官发现,张怀忠的自首,只有资中办案民警陈文和罗康国写的《办案说明》给予了证实:“(张怀忠)在南阳骗了一辆摩托车到邓州卖被拘留。在看守所审讯时,张交待了真实姓名及曾在资中老家杀人外逃。他们(指南阳警方)没作笔录。”在这份《办案说明》中,陈文和罗康国同时还有这样的描述:“我们接人时,河南警方只办理了移交犯人的手续,并没有案件材料及物资的移交。”
凶手未主动自首办案民警涉嫌造假
按常理,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南阳警方,应该有最初的讯问材料并移交给资中警方;资中警方也应该主动索取。南阳警方是真的没有移交资料?为查清这个疑问,内江市检察院发函到南阳市检察院,请求帮助取证。对方寄回内江的相关材料只是证明了南阳警方将张怀忠移交资中警方的过程,并未证明张怀忠是否自首。
与此同时,办案检察官与南阳警方当年抓获张怀忠的负责人张队长取得了联系。张介绍:当年,南阳警方接到两位女士举报,称张怀忠在四川老家杀人潜逃到南阳避祸,并以此恶史吓唬和敲诈两位女士钱财。张怀忠骗人摩托车,当地警方并没有掌握,是张怀忠被抓后自己交待的。
案件复查由此取得重大突破:办案民警陈文、罗康国,把两个犯罪行为在主次、因果上进行了颠到,出具了虚假的《办案说明》,从而让张怀忠获得了从轻处罚。
案情深挖
女检察官远赴南阳找证人
“如果有南阳两位女举报人的证言,整个证据系统就更加严密。”黄文、刘键敏两位女检察官远赴南阳,通过多方努力找到证人史某、秦某。两人证明:向南阳警方举报,是因张怀忠在四川杀人并以此威胁敲诈她们。
跨省取证形成的链条,证明张怀忠根本不具有自首情节。2007年底,办案人员获知重大信息:罗康国与张怀忠的母亲段周玉,在工作上多年来有密切联系,私交较好。
办案民警同检察官谈话露馅
此时,意外情况出现了。2008年4月中旬的一天,陈文、罗康国来到资中县检察院,声称要主动说明一起所办案件中的有关情况。“他俩绝不是来说明情况,而是想来投石问路。”钟长鸣和反渎局干警分析后认为。
在双方谈话中,罗康国一直闷声不开腔,说话的基本上都是陈文。检察官发现了这一细节。于是将两人分开询问。
当罗康国被问及证明张怀忠具有自首情节的《办案说明》是如何写出来的时,罗称“是按陈文所写的抄的。”而在讯问陈文时,检察官将罗康国之言向陈文求证,陈文一下脸色突变,沉默不语。紧接着,办案检察官从二人书写的《办案说明》中的矛盾点入手,并利用掌握的证据,打掉其侥幸心理。
一万元让两警察作假说明
45岁的陈文,曾任资中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重案中队副队长、国保大队副教导等职;59岁的罗康国,曾任资中县公安局明心寺镇派出所所长,两人均有较强反侦查能力。
然而几番较量下来,陈、罗二人心理防线彻底瓦解,如实交待明知张怀忠不具有自首情节,却隐瞒事实,故意出具虚假“说明”。
罗康国交代,“为使张怀忠得到从轻处理,段周玉将1万元钱送给我,我将其中的3000元钱转送陈文。”查清案件真相后,省高检依法对该案提起抗诉。
文/图记者杨元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