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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发错"工资有无责任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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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

本报讯 昨日,市民李先生向报社投诉,称邮政储蓄五里堡支行把自己单位一职工的工资打到他人的银行卡上,但却让他们自己想办法。

据李先生介绍,他所在单位与邮政储蓄五里堡支行签有代发工资协议,协议规定职工名字和账户要核对无误后银行才能打款。他说,4月9日,公司把单位职工王某的银行卡号后三位“393”误写成“939”,提供给了银行。前天,该职工未收到工资,到银行打出划款记录一看,发现银行把这笔工资打到了荥阳市乔某的银行卡上。“我们根据银行留下的乔某电话与对方联系,但两个手机号都是空号。我们找银行,银行说没责任,他们是看着号打的款,打款时不(核)对人。”李先生认为,名户不符银行就不应该打款。“我们要求银行把错划的工资给划回来,银行方面称他们有规定,不允许这样做,让我们自己与乔某协商解决。”

昨日,记者采访了邮政储蓄郑州分行业务部负责人翟某。她说,不管协议是怎么签的,邮政储蓄银行的所有系统只认账号,发工资时不用核对名字。出现这种情况,该单位应出具书面证明,他们报市分行由领导签字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假如工资没被取走,市行可以锁定账户,协助追回工资;如果工资已被取走,那就没办法了。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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